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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局政务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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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对县市放权赋能改革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交〔2023〕178号
发布时间 2023-10-27 10:29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对县市放权赋能改革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7 10:29 来源:局政务服务科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对县市放权赋能改革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局机关各科室:

为全面落实省厅关于县域放权赋能改革工作安排部署,全面落实监管责任,优化完善监管措施,规范权限运行监管,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现印发《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对县市放权赋能改革监管责任清单》,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10月20日


附件: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对县市放权赋能改革监管责任清单

第一批赋予县(市)交通运输局的54项省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清单

序号

放权事项

省级主管部门

权力边界

监管职责

1

国省道上中桥及以下危桥改造、县道上中桥及以下改造实施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审批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2

重要农村公路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批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3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证件发放和管理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4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证件发放和管理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5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证件发放和管理(不含危险货物运输)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6

一、二级汽车客运站站级验收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7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中初评为AAA级运输企业的核定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8

市域内水路运输审批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9

水路运输企业设立及经营跨省辖市水路运输审批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10

水运工程专业丙级监理资质许可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11

辖区内封闭水域内河船员适任考试发证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12

普通干线公路改造、大修、危桥改造计划的编制与申报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13

农村公路、危桥改造计划的编制与申报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14

水运建设项目计划的编制与申报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15

客货运场站建设项目计划的编制与申报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16

普通干线公路新改建项目工可报告、设计文件的编制与申报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17

普通干线公路大修、中修及大桥、特大桥危桥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与申报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18

客货运场站建设项目申请报告、设计文件的编制与申报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19

农村公路危桥(大桥及以上)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与申报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20

普通干线公路中修计划的编制与申报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21

普通干线公路大修、大桥危桥改造项目设计文件的编制与申报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22

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用地许可(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除外)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23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许可(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除外)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24

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施工许可(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除外)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25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许可(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除外)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26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除外)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27

在公路周边一定范围内因抢险、防汛需要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行为的受理与申报(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除外)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28

省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的受理与审批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29

市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的受理与审批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30

航道养护计划的编制与申报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31

水运建设项目工可报告、设计文件的编制与申报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32

“跨省辖市的普通干线公路建设项目;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专项建设基金、中央统还国外贷款5亿元及以上,或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专项建设基金、统借自还国外贷款的总投资50亿元及以上的普通干线公路项目;普通干线公路跨黄河大桥建设项目”外的普通干线公路项目设计审批;非跨省辖市的内河水运项目设计审批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33

专用航标的设置、撤除、位移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34

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的装卸、过驳作业许可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35

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36

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37

船员适任证书核发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38

船舶国籍证书核发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39

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审批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40

经营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审批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41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许可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42

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核发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43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44

船舶登记(含所有权、变更、抵押权、注销、光船租赁、废钢船)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45

船舶名称核准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46

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47

航行通(警)告办理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48

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资格证核发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49

船舶营运证配发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50

船舶吨位复核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51

航道养护工程的设计审查、交(竣)工验收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52

船舶设计图纸审核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53

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核发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54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驾驶员资格证核发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八个开发区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第二批赋予县(市)的17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清单

序号

权限名称

省级主管部门

权力边界

监管职责

1

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备案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2

对水路运输辅助业实施监督检查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3

水路运输市场实施监督检查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4

对有违反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水域法律、行政法规行为船员的检查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5

对船员注册、任职资格、履行职责、安全记录,船员培训机构培训质量,船员服务机构诚实守信以及船员用人单位保护船员合法权益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6

船舶文书签注(《航海(行)日志》《轮机日志》《车钟记录簿》《垃圾记录簿》《货物记录簿》《油类记录簿》《货物系固手册》)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7

水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8

船舶进入或者穿越禁航区审批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9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10

公路施工作业验收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11

通航水域禁航区、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业区划定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12

水上水下活动许可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13

公路、单独的桥梁和隧道建设项目交工验收备案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14

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备案(高速公路、国道干线公路除外)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15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16

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申报审核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

17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省交通运输厅

下放后,县级部门直接开展此项工作。市级指导县级部门按程序开展工作。

县级部门负责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市级指导全市开展此项工作,对县级部门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