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农村集体“三资”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为扎实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腐”,推动反腐败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切实发挥案件查办警示教育震慑作用,现将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卢氏县杜关镇龙王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马占军,监委会主任张建成,村委委员何三菊等3人坐收坐支集体收入等问题。2021年5月,马占军与张建成、何三菊商议,收取某承包商村集体林坡补偿款3万元,存入何三菊个人账户,其中13895元直接用于村日常开支。马占军还收受承包商1万元。2023年11月,马占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张建成、何三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灵宝市尹庄镇浊峪村原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李建波违规挪用群众购房款问题。2014年至2020年,李建波在新农村安居工程项目中,利用保管群众购房款的便利,私自挪用224.5万元购房款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获取收益46205.34元。2023年10月,李建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23年12月,李建波因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义马市泰山路街道办事处狂口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孙彬,狂口社区党委副书记高振峰,党委副书记、监委会主任李计划等3人违规使用集体资金报销个人养老金、违规领取补助等问题。2019年1月,孙彬利用职务便利,擅自决定使用社区集体资金为狂口社区干部共计24人报销2019年1月至2021年6月应由个人缴纳的养老金共计30.8万元,其中孙彬违规报销养老金1.67万元,高振峰违规报销养老金1.04万元,李计划违规报销养老金1.64万元。2023年6月,孙彬等24人将违规报销的养老金共计30.8万元予以退还。2020年6月,孙彬与高振峰、李计划等3人在不具备领取狂口社区岗位补助条件的情况下,违规决定使用社区资金为3人发放岗位补助共计1.88万元。孙彬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11月,孙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计划、高振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党长期执政基础。以上3起典型案例,都是发生在农村(社区)集体“三资”领域的“微腐败”,直接啃食了群众的获得感,严重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反映出少数基层党员干部党性意识弱化、宗旨意识缺失、纪法意识淡薄。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基层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刻认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政治危害,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着力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找准问题,集中力量从“小切口”入手,推动全领域、全行业、全系统深入开展集中整治,管好行业、严肃行风,标本兼治、系统施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把集中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拓宽问题线索渠道,加大问题线索排查处置、领导包案、案件查办、问题整治力度,全力冲锋打好这场攻坚战,有力保障群众切身利益,以集中整治的实效,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关心关爱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