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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局综合规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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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S312线连霍高速西出口至新店段结构性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文字号 三交〔2023〕174号
发布时间 2023-10-19 09:52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S312线连霍高速西出口至新店段结构性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10-19 09:52 来源:局综合规划科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S312线连霍高速西出口至新店段结构性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你中心报送的《S312线连霍高速西出口至新店(K488+098~K493+599)段结构性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三公路干线〔2023〕119号)已收悉。结合专家审查意见及实际情况,经研究,项目属养护大修,主要内容及章节基本合理,同意该段路面结构性修复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路段现状

该项目起点位于S312线连霍高速西出口(桩号K488+098),向西终于新店村附近(桩号K493+599),一级公路,设计速80km/h,路基宽度为61米,路面宽度33米,沥青混凝土路面,路线全长5.501公里。目前该段路面出现纵横裂缝、块状裂缝、龟裂、坑槽等病害,整体路况较差,已经影响到当地企业发展和居民出行,修复工作势在必行。

二、 修复方案

主要分为以下2个单元进行修复养护设计:

(一)K488+098~K493+599段结构性修复

1、K488+098~K488+948段:上、下行第1、2、3、4行车道共8条行车道均进行结构性修复,方案为铣刨原道路13cm沥青面层+18cm水泥稳定碎石,再新铺筑18cm水泥稳定碎石+透层+橡胶碎石封层+8cm粗粒式沥青混凝土+黏层+5cm中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

2、K488+948~K493+599段:上、下行第1、2、3行车道共6条行车道均进行结构性修复,方案为铣刨原道路13cm沥青面层+18cm水泥稳定碎石,再重新铺筑18cm水泥稳定碎石+透层+橡胶碎石封层+8cm粗粒式沥青混凝土+黏层+5cm中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

3、红绿灯路口段,上、下行共8个车道进行结构性修复,方案同K488+098~K488+948段,同时对面层进行抗车辙处理,处理长度为200米。

(二)K488+948~K493+599段功能性修复

对道路上下行第4行车道(最外侧车道)进行功能性修复(红绿灯路口段除外),方案为铣刨原道路5cm沥青上面层,对路面病害进行处理,最后统一铺筑黏层+5cm中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

桥梁段方案为铣刨5cm沥青砼,再统一铺筑黏层+5cm中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  

沿线涵洞全部利用,平面交叉维持原平交形式。施工前对中央分隔带新泽西护栏无损拆后,重新安装利用。

三、 主要工程数量

5cm中粒式改性沥青砼(AC-16C)181.533千平方米,8cm中粒式沥青砼(AC-25C139.220平方米18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37.518千平方米,粘层181.533千平方米,橡胶沥青碎石封层139.220千平方米,透层139.220千平方米,挖除旧路面44968立方米,修补用热沥青885平方米土工格栅3404平方米,拆移混凝土护栏5301米,路面标线8412平方米。红绿灯口路段面层抗车辙处理29700平方米。

项目无新增用地。

四、工程概算

该项目总概算5174.6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4615.64。资金来源为申请部省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自筹。

五、项目业主

该项目业主为三门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六、其他

请你单位按照方案批复和相关规范要求,尽快组织编制上报一阶段施工图设计。

 


 

 

2023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