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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局建设管理科
成文日期 2025-08-01
标  题 关于开展公路涉路施工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交〔2025〕96号
发布时间 2025-08-15 14:59

关于开展公路涉路施工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15 14:59 来源:局建设管理科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综合交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局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高速公路、干线公路涉路施工管理,规范施工行为,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提升公路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公路管理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路涉路施工专项行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本次专项行动旨在全面排查公路违规涉路底数,评估存在的安全隐患,规范涉路施工审批、监管及现场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施工行为,确保公路通行安全,维护路产路权,提升公路养护和施工标准化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畅通、高效的公路出行环境。  
    
二、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涵盖全市范围内所有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的在建及已审批涉路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涉路事项:  

(一)高速公路

1、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区、立交区、服务区和过路天桥区设置广告设施许可;

2、在公路周边一定范围内因抢险、防汛需要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许可;

3、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

4、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

(二)国、省干线公路

1、省级批复事项

(1)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许可;

(2)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的许可;

(3)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

(4)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许可。

2、省辖市批复事项

(1)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许可;

(2)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用地;

(3)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许可;

(4)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  
    (5)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

(三)农村公路
    农村公路涉路施工活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可根据自身情况参照本行动方案执行。

 三、检查内容  

1、涉路施工许可审批是否规范,手续是否齐全;

2、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违规行为;  

3、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公路安全技术要求; 

4、施工是否造成公路及附属设施损坏;  
    5、损坏路产是否按规定赔偿或修复;  
    6、施工结束后是否及时清理现场、恢复原状;  

7、公路管理部门是否及时完成验收。

四、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高速公路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自查,国、省干线公路由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分别自查,其中三门峡黄河公路大桥及连接线和一体化示范区由市综合交通发展中心自查与市局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一)自查阶段(即日起—8月底)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全市高速公路涉路施工活动和许可办理情况开展自查,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和市综合交通发展中心分别对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涉路施工活动和许可办理情况开展自查,自查工作8月底前完成,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各单位建立整改台账,自查报告和附件报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省级批复事项将抄送至省级管理部门,对于自查中发现的不合规、或未批先建等涉路施工活动,将督促涉路施工建设单位尽快向省厅报批,并做好相关督促和指导工作。  
   
(二)抽查阶段(8月底—9月底)

市交通运输局成立工作专班进行抽查,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进行抽查,并对各地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于自查敷衍、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现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于好的做法在系统内部进行推广,对表现优异的单位、部门和个人给予表扬。
   
(三)整改阶段(10月1日—年底)

对于自查、抽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各单位逐条落实、责任到人,年底前全部整改完成,对于需要延长整改时间的,责任单位向市交通运输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可延长整改时间。在整改期间,各县(市、区)市交通运输局对情况复杂、办理难度较大的涉路情况可向市局汇报,由市局专班提级办理。整改完成后,各责任单位对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进行总结,12月31日前形成报告,书面报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涉路施工管理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坚决不留死角,务必摸清底数,建立我市全域内涉路施工活动清单,为下一步路产路权保护奠定基础。  
  
 (二)严抓问题整改 ,建立长效机制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各单位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完善涉路施工管理制度,优化审批和监管流程,推动干线公路管理规范化、常态化建设。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微信公众号、局网站对本次专项行动中的典型案件和好的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报道,并积极宣传公路保护法律法规,增强各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的爱路护路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联系人:张智剑              电  话:0398-2817693

邮  箱:smxjtjgc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