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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公示(2025年12月20日至30日)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执法决定 | 执法机关 | 处罚日期 |
| 豫三交简罚字(2025)第1210006号 | 三门峡市锦轩商贸有限公司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二项 | 责令改正,处以壹仟伍佰元整行政处罚 |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 2025-12-20 |
| 豫三交简罚字(2025)第1210005号 | 洛阳市旺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二项 | 责令改正,处以壹仟伍佰元整行政处罚 |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 2025-12-20 |
| 豫三交简罚字(2025)第1210004号 | 蒲城顺流道路货物运输部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二项 | 责令改正,处以壹仟伍佰元整行政处罚 |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 2025-12-20 |
| 豫三交罚字(2025)第A000018号 |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 责令改正,处以伍仟元整行政处罚 |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 2025-12-20 |
| 豫三交罚字(2025)第A000019号 |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 责令改正,处以柒仟元整行政处罚 |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 2025-12-20 |
| 豫三交罚字(2025)第A000020号 |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 责令改正,处以壹万元整行政处罚 |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 2025-12-20 |
| 豫三交罚字(2025)第A000021号 |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责令改正,处以伍仟元整行政处罚 |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 2025-12-20 |
| 豫三交罚字(2025)第A000022号 |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责令改正,处以柒仟元整行政处罚 |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 2025-12-20 |
| 豫三交罚字(2025)第A000023号 |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责令改正,处以壹万元整行政处罚 |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 2025-12-20 |
| 豫三交简罚字(2025)第1209049号 | 冯**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贰佰元整行政处罚 |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 2025-12-22 |
| 豫三交罚字(2025)第1209007号 | 冯**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叁仟元整行政处罚 |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 2025-12-22 |
| 豫三交罚字(2025)第1209006号 | 王**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叁仟元整行政处罚 |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 2025-12-22 |
| 豫三交简罚字(2025)第1201003号 | 三门峡市凯基运输有限公司 | 大件运输车辆未按许可路线行驶公路 |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 责令改正,处以捌佰元整行政处罚 |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 2025-12-23 |
| 豫三交罚字(2025)第1202001号 | 苏*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二项 | 责令改正,处以壹仟伍佰元整行政处罚 |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 2025-12-23 |
| 豫三交罚字(2025)第1209008号 | 刘**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叁仟元整行政处罚 |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 2025-12-25 |
| 豫三交简罚字(2025)第1201004号 | 三门峡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一分公司 | 客运经营者使用未持合法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客运经营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七条 | 责令改正,处以叁仟元整行政处罚 |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 2025-12-26 |
| 豫三交简罚字(2025)第1209050号 | 张*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规定巡游揽客、站点候客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 | 责令改正,处以贰佰元整行政处罚 |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 2025-12-27 |
| 豫三交简罚字(2025)第1209051号 | 刘**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贰佰元整行政处罚 |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 2025-12-30 |
| 豫三交罚字(2025)第1209009号 | 刘**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叁仟元整行政处罚 |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 2025-12-30 |
| 豫三交简罚字(2025)第1201005号 | 三门峡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二分公司 | 客运包车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 | 责令改正,处以壹仟伍佰元整行政处罚 |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 2025-12-30 |
| 豫三交简罚字(2025)第1209052号 | 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规定巡游揽客、站点候客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 | 责令改正,处以贰佰元整行政处罚 |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 2025-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