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公示(2025年07月02日---07月11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执法决定 | 执法机关 | 处罚日期 |
豫三交罚字(2025)第0701001号 | 三门峡市凯基运输有限公司 | 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 | 责令改正,处以陆仟元整行政处罚 |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 2025-07-02 |
豫三交罚字(2025)第0703001号 | 三门峡路安运输有限公司 | 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 | 责令改正,处以壹万叁仟元整行政处罚 |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 2025-07-04 |
豫三交简罚字(2025)第0703004号 | 三门峡路安运输有限公司 | 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规定维护道路运输车辆 |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 责令改正,处以叁仟元整行政处罚 |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 2025-07-04 |
豫三交简罚字(2025)第0703003号 | 三门峡路安运输有限公司 | 监控人员未有效履行监控职责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项 | 责令改正,处以壹仟元整行政处罚 |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 2025-07-04 |
豫三交罚字(2025)第0711003号 |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 责令改正,处以叁万元整行政处罚 |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 2025-07-04 |
豫三交简罚字(2025)第0710002号 | 重庆平跃物流有限公司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二项 | 责令改正,处以壹仟元整行政处罚 |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 2025-07-05 |
豫三交简罚字(2025)第0710001号 | 洛阳永腾物流有限公司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二项 | 责令改正,处以壹仟元整行政处罚 |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 2025-07-05 |
豫三交简罚字(2025)第0709042号 | 姚*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 责令改正,处以贰佰元整行政处罚 |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 2025-07-07 |
豫三交简罚字(2025)第0716003号 | 刘** | 出租汽车驾驶员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 | 责令改正,处以贰佰元整行政处罚 |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 2025-07-08 |
豫三交简罚字(2025)第0701001号 | 山西凯龙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 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 | 责令改正,处以贰仟元整行政处罚 |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 2025-07-08 |
豫三交罚字(2025)第0702001号 | 三门峡市宇星运输有限公司 | 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 | 责令改正,处以壹万元整行政处罚 |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 2025-07-09 |
豫三交简罚字(2025)第0702001号 | 洛阳交通运输集团货运有限公司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二项 | 责令改正,处以壹仟玖佰元整行政处罚 |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 2025-07-09 |
豫三交罚字(2025)第0709002号 | 张**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责令改正,处以叁仟元整行政处罚 |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 2025-07-10 |
豫三交罚字(2025)第0703002号 | 王**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二项 | 责令改正,处以壹仟玖佰元整行政处罚 |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 2025-07-10 |
豫三交罚字(2025)第0707003号 | 常山速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责令改正,处以柒仟元整行政处罚 |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 2025-07-10 |
豫三交罚字(2025)第0707002号 | 陕西秦骏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 | 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责令改正,处以柒仟元整行政处罚 |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 2025-07-10 |
豫三交罚字(2025)第0707001号 | 杭州中鑫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责令改正,处以柒仟元整行政处罚 |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 2025-07-10 |
豫三交简罚字(2025)第0703005号 | 三门峡市安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二项 | 责令改正,处以贰仟元整行政处罚 |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 2025-07-10 |
豫三交简罚字(2025)第0701002号 | 平陆猗顿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 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 | 责令改正,处以壹仟元整行政处罚 |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 2025-0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