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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公示(2025年9月1日—9月5日)

发布时间:2025-09-10 08:31 来源:市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执法决定

执法机关

处罚日期

豫三交简罚字(2025)第0909042号

张**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责令改正,处以贰佰元整行政处罚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05

豫三交罚字(2025)K600001号

刘*

出租车客运经营者以预设目的地等方式从事定线运输

《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

责令改正,处以伍仟元整行政处罚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04

豫三交简罚字(2025)第0916003号

员**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规定巡游揽客、站点候客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

责令改正,处以贰佰元整行政处罚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04

豫三交简罚字(2025)第0916002号

江**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接受巡游出租汽车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六项

责令改正,处以贰佰元整行政处罚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02

豫三交简罚字(2025)第0916001号

杨**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责令改正,处以贰佰元整行政处罚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02

豫三交简罚字(2025)第0909041号

解**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责令改正,处以贰佰元整行政处罚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01

豫三交罚字(2025)第0909001号

解**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责令改正,处以叁仟元整行政处罚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01

豫三交简罚字(2025)第0903002号

三门峡博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二项

责令改正,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01

豫三交简罚字(2025)第0903001号

三门峡市锦轩商贸有限公司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二项

责令改正,处以壹仟伍佰元整行政处罚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