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全市公路水运在建项目汛期安全生产管控工作的通知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开展全市公路水运在建项目汛期安全生产管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海事局、大桥处、质监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东梅大高速茶阳段塌方灾害重要指示精神,抓好部、省、市关于防汛和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汛期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汛期施工安全
我市即将进入主汛期,高温、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将接连出现,地质灾害易发,做好公路水运在建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重、责任大。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全面压实项目建设、施工等参建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集中整治各在建公路水运项目工程汛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各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事故灾害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项目施工安全有序。
二、突出重点,开展汛期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一)开展全面自查。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和“汛期不过、排查不止”要求,结合“平安工地”创建工作,进一步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全面检查,落实安全责任,将隐患排查贯穿汛期安全工作始终,认真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各项目建设单位要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测等单位,紧盯重点部位,强化对高填方、高边坡、桥梁、隧道、施工驻地、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和龙门吊、架桥机、挂篮、爬模、满堂支架等特种施工设备持续开展自查,建立隐患排查和整改措施台账,重大隐患要指定专人跟踪落实,确保隐患整改闭环。对“两区三厂”排水系统、弃渣场、桥梁基桩阻水、桥梁下方及涵洞周边堆渣等情况安排专人动态巡查,防止堵塞河道、占压行洪通道。
(二)开展公路工程施工驻地、人员密集场所防灾和大型临时设施及结构工程防垮塌专项治理工作。
1、根据省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路水运工程大型临时设施及结构工程防垮塌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豫交建管函〔2024〕20号)、《关于印发河南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驻地和人员密集场所防灾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豫交建管函〔2024〕17号)文件要求,对在建设项目国道209王官黄河大桥及连接线新建工程、S326线卢氏县城至沙河段改建工程等驻地临时设施建设、桥梁施工墩柱高空作业、模板临时堆放、深基坑施工、临时驻地选址安全管理、路基安全、大型模板、支架支撑体系或脚手架、挂篮、围堰、栈桥及施工平台施工管理等进行排查。
2、施工单位要加强黄河水位监测,做好汛期发生地质及人员灾害和边坡垮塌安全预防及管理。要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及预判,对问题抓紧加密加大排查,整改处治与预防相结合,确保整改到位,预防排查和监测落实责任到人,风险方案需经监理和建设单位认可后方可实施。
(三)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市局将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持续督导检查,查找工作中存在推进措施不到位,整改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推动从快、从严、从实排查整治重点基础设施安全隐患,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值守,提高防汛防旱应急处置能力
(一)加强沟通对接。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与气象、水利、应急等部门联系沟通,提前掌握雨情、灾情、水情及安全预警信息并及时传达,加强分析研判,加大巡查频次,做到人员设备提前转移、加固措施提前实施。
(二)做好应急准备。
一是对防汛队伍、物资、设备进行摸底,查漏补缺,确保物资储备足、管得好、运得出、用得上;二是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演练及应急预案管理,提升应急人员综合应急能力,确保关键时刻不打乱仗,做到应急队伍能应急、会应急;三是排查施工现场周边地灾隐患,特别对临山临河施工现场,督促指导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加强地质灾害风险预判和监测,存在极端天气险情时,务必提前避让,预防泥石流、洪水等自然灾害。
(三)严格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督促施工企业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提前做好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应对准备。加强应急值守,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临灾预警“叫应”,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传达至一线人员,做到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自通知下发起至9月底,每月18日将汛期施工安全管控工作开展情况报局建设管理科。报送内容包括汛期值守人员名单、预案及演练资料、现场检查或采取措施的照片等。
联系人:张智剑 联系电话:0398-2817693
邮 箱:smxjtysjgck@126.com
2024年6月12日
抄送:市交通枢纽建设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