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强化交通运输行业中小微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强化交通运输行业中小微企业
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抓好交通运输行业中小微企业安全监管,压紧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各项管控措施,持续巩固提升中小微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强化交通运输行业中小微企业
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交通运输厅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筑牢安全生产红线底线。
二、主要任务
(一)摸清中小微企业底数。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相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摸清辖区内中小微企业数量、所属领域类别、企业规模、生产经营情况等,结合《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安委会关于在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实施安全生产“三书一制”管理制度的通知》(豫交安委〔2023〕28号),依法依规向企业下达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书”,逐级填写上报《交通运输行业中小微企业清单》(附件1),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二)抓好日常风险形势研判。聚焦节假日、复工复产、极端恶劣天气、重大活动等重点时段,各单位要督促指导企业提前对生产经营全流程开展风险研判,对可能发生苗头性、趋势性风险要进行分析研究,明确防范应对措施,强化过程监测和预警处置。对已发生的安全风险、突发险情事故(事件)和同类型企业发生的典型事故,要强化复盘分析,对照查找问题不足,完善防范措施,补齐短板漏洞,并及时发布安全生产提醒提示函,严防事故发生。
(三)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督促指导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杜绝建用脱节、“两张皮”现象,依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从人的不安全行为、设施设备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安全管理存在的缺陷和漏洞等方面,常态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健全完善台账清单,推进问题隐患闭环管理,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各单位要督促企业对照《交通运输行业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清单》(附件2),结合实际开展隐患排查,做到“照单检查”“一表统查”。
(四)巩固提升教育培训质效。持续推进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做到“五个知道、一个跟上”。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带队开展一次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危运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一次),按要求组织开展应急逃生等演练活动,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结合“主题安全日”“人人持证、技能河南”等活动,督促指导企业特别是从事客运、危险品、特种运输的中小微企业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明确培训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要求,强化质量考评,严格过程管控,对于金属焊接、高处作业、焊接切割、动火用电等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支持中小微企业充分利用“互联网-安全教育”新模式,推动从业人员教育资源线上共享、培训教育数字化管理。
(五)加强突发险情应对准备。强化与气象等部门沟通联络,进一步加强信息收集,完善信息报送渠道。抓好灾害监测预警预报,落实基层一线责任人临灾预警“叫应”机制,科学会商研判,严密防范应对。督促指导中小微企业针对不同事故类型、突发场景,加强危险源辨识评估,规范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加强应急预案宣传培训,制定落实应急演练计划,鼓励开展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常态化、实战化应急演练,重点加强针对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演练,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提升从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水平。
(六)注重安全生产宣传引导。加强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督促指导中小微企业强化事故案例学习、分析和培训,围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常识、安全操作规程、中小微企业主要安全风险等内容,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大比武大练兵等活动,不断提高安全生产业务能力,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社会氛围。鼓励行业从业人员关注焦作市交通运输局“卡卡安全”微信视频号等宣传媒介,观看学习安全应急知识和避险常识,提升事故预防能力。
(七)强化安全生产举报奖励。落实《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的通告》,强化交通运输监督服务热线12328等渠道投诉举报线索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处置效率。督促指导中小微企业鼓励从业人员积极举报身边事故隐患,建立完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明确事故隐患报告程序、渠道,并在醒目位置向全员公示,对核查属实的问题隐患要立行立改,落实从业人员报告事故隐患奖励支出。
(八)规范第三方机构管理。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鼓励中小微企业订单式、协作式购买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服务,通过合同约定各方职责任务,不得因委托第三方提供安全咨询服务转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抽查检查力度,对不按照合同内容提供服务、未建立档案、提供虚假报告、失实服务或脱离企业安全实际的,及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依法追究责任并在辖区内进行通报,实施行业禁入。
(九)精准提供帮扶指导服务。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以服务促管理,针对管理基础薄弱、问题隐患多的中小微企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重点帮扶,帮助企业开展风险辨识与管控、隐患排查、完善管理制度、现场管理以及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等工作。加大基层一线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熟练掌握法律法规运用、安全执法程序流程,严格履职尽责。每年选树一批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标杆,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大带小、以强扶弱,共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十)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充分应用省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日常监管、外部门抄告或上级通报交办的问题隐患数据,深入挖掘分析,对于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事故隐患,组织监管和执法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惩处,坚持每季度公开曝光一批安全生产典型违法违规案例。优化提升监管执法人员能力作风,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抽查检查力度,对安全管理走过场、喊口号、假重视,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的,依法依规从严从快处置。
除上述主要任务外,各单位要在属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辖区实际,强化对易发生群死群伤、系统性风险高的中小微企业安全监管,进一步细化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强化任务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到中小微企业事故风险高、从业人员安全素养较差、安全基础相对薄弱的特点,是当前行业安全监管难点重点。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分析研究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短板不足,采取针对性管控措施,确保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接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树牢“一盘棋”思想,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安全监管调度指挥,压紧压实安全责任。主要领导要认真谋划,带头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具体抓、抓具体,强化统筹协调,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跟踪问效。省厅已将中小微企业安全监管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评价重点内容,对于落实不力、推进缓慢的地市,严格追究责任。各单位要强化工作落实情况跟踪问效,坚持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对发现推进迟缓、工作敷衍的管理部门或中小微企业,加大警示通报、督办约谈、联合惩戒力度,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追责。
(四)抓好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切实把中小微企业监管任务措施传达到辖区内每一家企业、单位和管理人员,及时总结推广辖区好的经验做法及取得成效,不断完善防范应对措施。
请各单位于8月28日前向市局安委办报送中小微企业清单电子版;12月6日前向市局安委办报送工作推进情况。联系电话:2817281,邮箱:smxjtaq@126.com。
附件:1.交通运输行业中小微企业清单
2.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