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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局安全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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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国庆假期前后行业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交〔2024〕164号
发布时间 2024-10-09 10:28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国庆假期前后行业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09 10:28 来源:局安全监管科

关于加强国庆假期前后行业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

根据市领导对国庆期间安全工作要求,现就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认清形势,突出重点

假期跨度长,车流、客流、货流增加,叠加节前降雨、假期降温等因素,安全形势严峻。各单位要以假日前期(9月30日、10月1日)的学生放假潮、群众返乡潮,后期(10月6、7日)返校、返工潮,假期旅游包车和公路通行保障等为重点,认真研判、高效调配运力,加强公路巡查、合理预定绕行路线,落实驻企业督导、分片联系要求,确保公路通畅,运输秩序良好安全。

二、切实细化措施,夯实基础

(一)严格包车监管。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指定专人进驻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昌顺通勤公司,对其假期期间全部包车经营行为开展专项驻企业督导检查,及时预警、纠正不规范经营、操作行为,制止、查处违法违规情况。

(二)严格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卢氏县交通运输局应指派专人进驻双龙湾景区,对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及落实禁航要求等工作进行全营运过程监管;各沿黄河县(市、区)局要组织执法力量对各类水上非法营运情况进行查处,所有参与非法营运船艇一律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确保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有效制止,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三)加强危运领域监管。针对假期高速公路对危运车辆禁限规定带来运输线路、时段等改变情况,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要对由此带来安全风险进行研判,各县(市、区)局要组织运输、执法机构联合开展每日入企安全督促检查。

(四)规范班线客运秩序。及时、准确掌握运行线路路况、客流情况、沿途气象状况,合理调配运力,严格车辆技术检修和动态监控等制度,规范经营、操作行为。

(五)抓实普货运输安全防范。督促各自辖区内企业通过电话、微信、监控设备终端等手段、形式对所有驾驶人员开展假期安全教育和运营中警示提醒;对违章违规次数多的车辆、驾驶人员除重点关注、警示外,督促企业采取停派任务等措施,对违章违规行为予以处理,切实消除隐患降低风险。

(六)保障公路畅通、运营安全。做到养护人员全部在岗位,对临水临崖、长陡下坡、桥涵隧道、地质灾害易发生等重点路段、部位加强巡查排查。对隐患病害及时整治消除,不能消除的必须设置警示,必要时应果断采取绕行、限行、断行等措施,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全力做好通行保障。

(七)加密从业人员排查。以驾驶和高空、动火等特种作业领域为重点,城市公交、道路运输、施工作业等领域要开展作业人员身体、心理及生活状况摸排,对各种因素导致性情、情绪变动大、身体状况不良的人员,坚决予以停班、停岗,并认真做好心理帮扶教育。

(八)严肃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纪律。坚持假期24小时值班值守,执行安全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出现突发重大情况,行业主管部门(机构)、企业负责人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有效协调处理,确保不发生负面舆情。

(九)建立领导分片联系、包企督导制度。市局建立县级班干部分片联系工作机制,加强对县(市、区)工作联系,及时掌握假期安全生产、服务保障等情况,协调突出问题、突发事件解决;实行重点企业领导分包督导,对重点企业假期安全措施制定、执行和突出问题、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进行督办、协调(市局分片联系、包企督导详情见附件)。

三、落实属地监管,织密防线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扎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对照市局模式,实行对重点企业驻企监督、入企检查、分片联系、包企督导等措施,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以行业、属地监管责任严格履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扎实落实,全面织密行业安全保障防线,确保行业安全平稳。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