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在建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公路在建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有关单位、局有关科室、各项目建设单位:
按照我市公路建设市场秩序专项提升行动工作安排,市局组成检查组于2024年3月18日至4月18日对全市在建干线、农村公路项目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检查组抽取了国道209线五里川镇区段改线工程、Y032线芦台至竹林寺段公路改建工程;S244线湖陕界至石门水库段改造工程三个在建项目,对建设程序执行、招标投标管理、信用建设管理和合同履约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根据检查情况,三个公路建设项目管理趋于规范,建设市场秩序总体较好。各项目建设单位能够按程序开展招投标活动,落实“该招必招、能招尽招”要求;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意识逐步增强,设计审批等按程序履行。
二、好的做法
(一)国道209线五里川镇区段改线工程
项目监管到位。针对建设项目,卢氏县交通运输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指导全县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程序,完善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管理体系,规范公路(水运)工程技术评审、招投标备案以及竣(交)工管理工作,并对技术评审、招投标备案、竣(交)工验收细化办理流程及办结时限。
(二)Y032线芦台至竹林寺段公路改建工程
建设程序执行和设计变更管理规范。一是能够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并及时进入项目开展监督管理工作,确保了项目质量、安全的管控;二是设计变更台帐齐全规范,且有变更申请及审批。
(三)S244线项目湖陕界至石门水库段改造工程
招投标方面,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范开展招标文件编制及招投标工作,招标文件编制无歧视性条款,并按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公开建设项目相关招投标信息。
三、主要问题
(一)国道209线五里川镇区段改线工程
1、建设市场管理方面。建设单位未按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1〕483号)规定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管理机构和技术管理人员。
2、建设程序执行方面。施工许可手续正在办理(因缺少征地手续),未制订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3、信息公开。未按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公开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如招投标信息等。
4、合同履约管理。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资料未及时整理,如监理日志、质量安全检查资料、质量保证资料等。
(二)Y032线芦台至竹林寺段公路改建工程
1、建设市场管理方面。未满足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1〕483号)技术人员占比要求。
2、招投标方面。对招标文件及过程未按规定严格审核、监督。
3、信息公开。未按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公开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如招投标信息等。
4、合同履约管理。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资料未及时整理。如监理日志、质量安全检查资料、质量保证资料等。
(三)S244线项目湖陕界至石门水库段改造工程
1、建设市场管理方面。建设单位未按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1〕483号)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管理机构和技术管理人员。
2、建设程序执行方面。未办理施工许可,未制订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3、合同履约管理。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资料未按资料归档要求规范整理。如质量安全检查资料、质量保证资料等。
四、有关要求
(一)依法依规开展项目建设
各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公路建设工程基本程序,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活动,规范设置招标条件、主动接受行政监督、完善招标备案手续,严格履行合同签订、施工许可办理、设计变更审批等程序,确保工程建设合法合规。
(二)强化合同履约管理
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全面落实项目法人主体责任,按照国家、部省相关要求和合同约定,加强从业单位合同履约管理,要严格审查从业单位、主要管理人员资质资格,确保现场建设、设计、施工、监理人员投入到位。要依法依规开展施工分包、劳务分包活动,杜绝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请结合实际,卢氏县、灵宝市交通局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指导三个被检项目对照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及时限,制订有效预防措施制度。以上资料请于5月31日前报市交通运输局建管科。
联系人:张智剑
电 话:0398-2817693
邮 箱:smxjtjgck@126.com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