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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等9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23〕179号)、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等6厅局《关于加快全省客货邮融合发展扩面提质的通知》(豫交规〔2025〕17号)等一系列文件精神,更好支持客货邮融合发展,全面提升我市交通运输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历次全会精神,锚定“两个确保”,紧扣“十大战略”,按照路运并举、客货兼顾、交邮融合的要求,完善城乡交邮基础设施,补齐农村物流发展短板,增加城乡交通运输公共服务有效供给,以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服务助力乡村振兴,创新推进“一点多能、一网多用、资源共享、深度融合”的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着力推进交通运输与邮政、商务、供销等关联产业及要素资源深度融合,构建“政府引导、邮政主力、市场运作、融合发展”的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新模式,全面提升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城乡一体、便民惠民。聚焦全市农村客运和物流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优先盘活利用邮政、快递、客运、货运等存量资源,升级改造为融合节点。着力提高城乡客运服务质量和农村物流服务效率,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和地区差异,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突出城乡交通运输公益属性,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鼓励社会参与,激发企业创新创业的内生动力和活力。
(三)融合共享、创新发展。加快推动城乡交通运输与邮政、特色产业、文旅、电商、快递、供销等资源共享,实现优势互补和融合发展,切实降低农村物流运输成本。鼓励新业态创新发展,因地制宜打造各具特色的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物流配送绿色化、集约化转型。
三、工作目标
到2026年底,全市客货邮融合发展模式基本形成,城乡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更加完善,衔接更加顺畅,运输供给质量更加高效,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支撑作用更加明显,社会群众认可度、满意度显著增强。具体表现在:
(一)客货邮融合发展更加深入。客货邮融合发展基础设施、运力资源、信息数据、运营服务深度融合;到2026年底,建成5个县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除湖滨区、开发区、示范区外各县(市、区)乡镇公共配送综合服务站覆盖率均达到100%、“一站式”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点覆盖率均达到90%以上,客货邮融合线路稳定开行23条以上。
(二)城乡交通基础设施持续完善。实施农村公路“提档提质”工程,完善县域城乡交通路网体系,推动乡镇对外公路实施三级及以上公路建设改造,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实施乡镇对外双通道建设,建制村至少有一条4.5米以上的通村公路(除受地形限制外),2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实现“畅洁绿美安”。
(三)城乡客运公共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建制村通客车比例保持100%;建制村最多一次换乘到达县城比率达到100%;推广应用新型客货邮适配车辆。
(四)农村物流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建设或改造集运输组织、仓储服务、信息交换、物流分拨等功能于一体的县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新增一批兼具客货邮等多种功能的乡镇公共配送综合服务站,县、乡、村三级客货邮融合节点体系更加完备。农村物流服务覆盖乡镇、建制村比例达到100%;建制村直接通邮率保持100%;快递进村覆盖率达到100%;基本实现县域范围内建制村邮件快件24小时送达。
四、重点任务
(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寄递物流体系
1、建强县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依托县域邮件快件处理场所、客运站、货运站、电商仓储场地、供销社仓储物流设施、等建设县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支持寄递物流企业入驻,鼓励配备自动化分拣系统,结合县域实际推动统一仓储、集中分拣、共同配送,畅通农产品出村进城、消费品下乡进村渠道。(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供销社、相关县级政府;以下均需相关县级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因地制宜打造乡镇公共配送综合服务站。统筹考虑作业区相对独立、快件中转能力、覆盖范围、物流需求、车辆通行便利等因素进行场区选址,依托乡镇邮政局(所)、交通基础设施、电商服务站、供销社等既有资源,按照“一站多用、集约高效”的发展思路,打造乡镇公共配送综合服务站,按需拓展寄递物流、农村电商、政务便民、普惠金融等服务功能,持续提升便民惠民寄递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供销社、邮政公司)
3、持续推进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点建设。综合考虑农村客货邮合作线路、交通条件、村庄布局、居民生活习惯、人流量等因素科学选择村级点场所,整合邮政快递村级网点、乡村商超、村民服务中心等设施资源,打造一批具备快递收投、政务服务、生活缴费、交通运输、农资销售等功能于一体的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点,实现“多站合一、一点多能、一网多用”,提升农村公共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供销社、邮政公司)
4、全面提升城乡路网通达能力。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恢复升级,紧盯过村镇路段和“油返砂”“畅返不畅”等问题,完善路网布局,优化路网结构,加快形成县域内以乡镇为区域中心、建制村为节点,覆盖广泛、互联互通的农村公路网。加强农村公路与国省干线公路、城市道路以及其他运输方式的衔接,加强市界、县界、乡界、村界农村公路的连接互通。强化通村公路与村内主干道的连接。建成一批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促进“交旅融合”,打造“快进慢游深体验”旅游风景路。坚持养护和建设并重,农村公路三级“路长制”得到有效推广,持续加大养护投入,提高公路通行效率、服务质量、管理品质和整体形象,推动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提档升级,公路管养水平稳步提升。(市交通运输局)
(二)推动创新融合发展,提升服务保障民生水平
5、支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结合县域产业优势和实际,推动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同“四好农村路”建设有机融合,积极引导农村客运、货运物流、邮政快递、电子商务等市场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强合作,解决快递进村出村问题,更好满足农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邮政公司)
6、推动邮快合作进村。注重发挥邮政网络和服务在农村末端寄递中的基础性作用,支持邮政快递企业深度合作,优化末端配送线路,实现进村邮件快件更大范围的共同配送,推动寄递物流向村覆盖、向户延伸。(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商务局、邮政公司)
(三)加快运力资源整合,实现快递物流降本增效
7、统筹配送运力。鼓励推行邮政县乡运输车辆、交通客运班车、委托第三方公司等方式集中运输邮件快件,根据农村物流寄递需求,调整优化县至乡(村)、乡至村运输线路的走向、站点、班次,保障邮件快件快速送达。支持推广无人车、无人机投递邮件快件,提升投递效率。鼓励和支持本地货运企业开通连接县级中心、乡镇站、村级点的“定时、定点、定线”的货运专线;专线可采用新能源厢式货车,集中配送邮件、快件以及小件农资、电商商品、大件物品等。(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邮政管理局、供销社、邮政公司)
8、支持新技术应用。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对分拣处理设备实施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升级改造,按需配备智能扫描终端、智能快件箱(信包箱)等。推广使用绿色快递包装物,助推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支持在邮件快件寄递过程中应用车载卫星定位、智能视频监控等新技术。(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供销社、邮政公司)
(四)推进企业平台建设,实现融合信息交互共享
9、搭建企业运营平台。鼓励运营牵头单位统筹搭建企业客货邮运营平台,应具备主体管理、节点管理、运力调度、流程管理、统计分析、投诉处理、异常预警,按需拓展出行服务、包裹收寄、电子商务、文旅服务、数据驾驶舱等功能,实现“人、站、车、货、线”全要素动态协同以及共配体系数字化管理,让服务响应更加高效、便捷。(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供销社、邮政公司)
10、推进信息融合共享。坚持全量汇聚融合节点、运力、线路、人员等动静态信息的原则,鼓励各客货邮参与主体优化完善信息数据资源,合理配置数据采集终端,及时将相关数据传输至企业运营平台和省平台,为客货邮融合发展提供基础支撑。(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邮政公司)
(五)完善规范运营服务,提升寄递渠道安全水平
11、推动规范化融合。有序推进客货邮融合运营服务规范化建设,鼓励客货邮融合发展运营主体建立健全运营服务标准、邮件快件交接程序、流程时效和投诉处理制度等,保证货物及时安全准确送达。(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
12、加强行业监管。为弥补县级无邮政管理部门的情况,市级邮政部门可委托县交通运输或相近执法部门,制定邮政快递业申诉工作流程,定期开展申诉数据分析,将高频问题纳入重点监管范畴,制订“邮政快递业行政执法流程”,明确权限、流程、责任、检查频次、内容及处罚标准,实现“县域执法全覆盖”。(市邮政管理局、交通运输局)
13、强化安全管理。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巩固工作成果。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城乡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推动相关运输企业按“五有标准”建设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实施农村公路安全“消危”行动,加快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推动邮政快递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执行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全环节安全生产教育和突发事件处置培训。压实县域邮政快递业监管责任,探索运用科技手段,完善非现场监管方式,提升寄递渠道监管效能。(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
(六)服务乡村产业振兴,助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14、培育冷链寄递体系。鼓励邮政快递企业、供销社和其他社会资本用好相关政策,加大对寄递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建设预冷保鲜、低温分拣、冷藏仓储等设施,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减少产品损耗,逐步健全农村冷链寄递物流体系。(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供销社、邮政公司)
15、提升乡村金融保障水平。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开展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工作,建立“政银联动、协同推进”工作机制,推动金融服务与农业农村发展深度融合。围绕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加大贷款投放力度。整合金融保险等资源,加大涉农金融服务供给力度,向种养殖户、粮食经销商、农业合作社等提供支付结算、融资、保险等普惠性金融服务,降低融资成本,服务产业上下游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6、拓展农村电商市场。实施“数商兴农”和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引导快递与农村电商协同发展,实现“电商+快递”有机融合,拓宽农产品上行渠道,开展电商培训和直播活动。积极开展鲜活农产品寄递服务,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助力乡村产业振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农业农村局、邮政管理局)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
2026年1月,召开市级动员部署会议,对相关政策进行进一步解读并安排部署相关目标任务。
(二)制定、报送计划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等6部门关于加快全省客货邮融合发展扩面提质的通知》(豫交规〔2025〕17号)要求,卢氏、渑池、灵宝、陕州、义马5个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及任务目标制定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应包括基本县情、当前主要问题、融合发展计划、推进步骤安排、资金来源、保障措施等;其中,基础设施融合建设项目应单独列报。工作计划经县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审核通过后,于2月中旬报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工作计划进行初审,通过后于2026年2月底前向省交通运输厅书面报送。
(三)工作计划实施
5个县(市、区)要按照工作计划强力推进,力争2026年6月底前完成基础设施融合建设项目,7月底前完成设施设备调试;同时,按照建运并举的推进思路,3月底前完成运营牵头单位组建,8月底前完成邮政、快递品牌入驻并实现实质运营,9月底前将运营数据接入省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
(四)建设项目验收
2026年7月底前,5个县(市、区)要对照验收标准对辖区内基础设施融合建设项目进行自评,自评通过后编制资金申请报告报市交通运输局。8月底前,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初步验收,按照县级节点100%、乡级节点不低于35%、村级节点不低于5%的比例组织现场查验,通过后向省交通运输厅进行申请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级建立由市领导任组长,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多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专班,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工作机制,细化目标任务,抓好工作落实。
(二)突出规划引领。建立规划衔接协调机制,强化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规划的有效衔接,统筹优化综合交通运输节点和线网布局,因地制宜新、改建县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乡镇公共配送综合服务站等,强化规划调控力度,确保规划落实到位。
(三)强化政策保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同级政府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范畴,对有新建、扩建用地需求的,要依法依规给与征地支持。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存量土地建设县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和乡镇公共配送综合服务站的,参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高质量邮政快递物流体系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豫政办〔2024〕47号)有关规定执行。要结合实际研究出台县级资金保障政策,整合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等部门既有政策,统筹用好现有资金渠道或专项政策,支持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扩大农村地区上下行业务量。同时,要加强部门协同,推动重大工程落地实施,协力解决推进中遇到的用地、资金、审批等困难。
(四)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要保障行业工作需求,落实属地责任,提升行业监督管理水平,确保政治安全、寄递安全、网络数据安全、生产安全,实现行业稳定运营和可持续发展。
(五)加强绩效评估。强化补助资金绩效评估管理,健全完善补助资金绩效考评制度机制,对未按规定使用、管理补助资金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处理。
(六)加强示范宣传。打造一批创建主题鲜明、富有地方特色,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融合发展标杆,大力宣传在推进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中的创新举措、特色亮点、典型事例等,及时总结经验、交流研讨,推广先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