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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6年“交通为民十件实事”之园区企业“政务上门、集中快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局机关相关科室:
根据省市两级关于推进交通与产业融合发展,提升枢纽能级的要求,为办好2026年“交通为民十件实事”,促进我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进一步优化交通领域营商环境,提供便民政务服务,我局拟在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内推行“政务上门、集中快办”专项行动试点。通过事前摸底、集中预约、上门服务、容缺办理、事后归档等方式,压减示范区运输企业批量业务办理时长,降低运输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6年4月27日
园区企业“政务上门、集中快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厅关于“推进交通与产业融合发展”及“提升枢纽能级”的工作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降低园区货运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6年内,实现重点产业园区交通运输审批事项“零次跑腿、一次办结”。将交通运输政务服务窗口前移至产业发展一线,变“企业跑腿”为“上门服务”。园区企业集中批量业务办理时长平均压缩40%以上,办事往返奔波次数减少80%以上,现场办结率接近100%。
——开展“上门集中受理”专场服务不少于2次。
——覆盖园区货运企业不少于30家。
——集中办理人证、车证和企业类业务不少于 200件次。
——企业满意度调查不低于98%。
二、具体任务
(一)建立“园区服务专员”常态化对接机制
示范区交通运输中心指定2名业务骨干作为“园区服务专员”,向园区公布联系方式及服务清单,每季度至少主动对接园区企业一次。通过座谈、问卷等形式建立《“政务上门、集中快办”拟办理企业需求事项清单》。针对企业需求(如新能源重卡集中上牌、新入驻企业集中办证),制定《“一园一策”政务服务方案》,明确“专场时间、材料预审、批量查验”等安排。
(二)推出“批量业务预约上门”服务
企业可通过园区管委会或直接向服务专员提交《运输企业集中(批量)业务预约上门服务申请表》。专员在收到预约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完整性和合规性预审并反馈意见。协调时间赴园区现场办公,现场完成受理、审核、审批,当场生成并发放电子证照。
(三)构建“三级联动”快速响应机制
建立“园区服务专员 — 科室负责人 — 后台审批人员”沟通机制(电话、微信等方式)。对于简单咨询进行实时回复。对于复杂问题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 形成初步解决方案。
三、审批流程简化程序
为保障现场“一次办结”,对园区货运业务(不含危运、客运)试行简化流程。
1. 预报告制:集中办理前,由局政务服务科根据示范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提交的《“政务上门、集中快办”拟办理企业需求事项清单》,经局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即可启动现场服务程序。
2. 容缺办理制:现场办理时,企业需现场签订 《“政务上门、集中快办”容缺办理承诺书》,明确补正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及逾期撤销许可后果。
现场依据《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政务上门、集中快办”专项行动简化流程现场审批表》,示范区交通中心承办人,主要负责人,局政务服务科在表格签字盖章,即作为受理、审核、审批的临时依据。现场可出具《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发放电子证照。
3. 补齐材料及归档:企业须在承诺期内补齐容缺材料,
示范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完成材料的收集整理并归档工作。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26年5月底前,示范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完成园区企业的宣传、摸排,建立《“政务上门、集中快办”拟办理企业需求事项清单》,重点记录“园区内多家运输企业新增新能源重卡”、“新入驻物流企业集中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等集中批量化业务需求。
第二阶段:2026年6月-11月,开展不少于2次入园区“上门集中快办”专场服务。
第三阶段:2026年12月,总结评估,形成可复制的“园区政务服务规范”,视情推广至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由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局政务服务科,运输管理科、法规科、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示范区交通运输中心、行政审批窗口负责人共同参与的工作组。
(二)宣传引导:通过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及园区公告栏,向社会公示服务清单和预约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