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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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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交通运输行业2024年环境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交〔2024〕93号
发布时间 2024-06-13 15:11

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交通运输行业2024年环境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3 15:11 来源: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交通运输行业2024年

环境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有关单位,机关有关科室:

为全面落实交通运输行业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市局结合实际,制定了《三门峡市交通运输行业2024年环境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责任分工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6月10日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行业

2024年环境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根据《河南省交通运输行业2024年环境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三门峡市2024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三门峡市2024年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三门峡市2024年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蓝天、碧水保卫战等部署要求,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全面提升科技监管手段和治理水平,促进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持续调整交通运输结构

1.推动大宗货物“公转铁”、“公转水”

配合发改部门,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构建“外集内配、绿色联运”的公铁联运配送体系。

责任科室:综合规划科、运输管理科

责任单位: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海事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2.大力发展多式联运

(1)积极申报国家第5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国家综合运输服务“一单制、一箱制”交通强国专项试点,加快推进国家级、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项目建设,持续推进“一单制、一箱制”发展模式,探索应用标准化多式联运电子运单,集装箱多式联运量同比增加达到省定目标。

(2)加快推进煤炭、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年运输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物流园区采用铁路或封闭式管廊运输。

责任科室:运输管理科

责任单位: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3.优化柴油货车通行路线

配合公安部门,科学制定柴油货车绕行方案,优化绕行区域和绕行路线。

责任科室:运输管理科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二)推动运输装备能效升级

4.加快新能源推广应用

(1)积极开展国家公交都市、绿色货运配送等示范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绿色出行装备水平,持续做好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物流配送车推广应用,2024年新增或更新城市公交车及出租车(除应急保障车辆外)全部为新能源汽车。

(2)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工作安排,进一步推进重型载货车辆纯电动、氢燃料电池示范应用,督促施工工地使用符合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3)加快淘汰低效率、高污染老旧船舶,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在全市引导纯电动船舶参与水上运输,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动力船、高效节能船。

责任科室:运输管理科、科技科

责任单位: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海事服务中心、市公交公司、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5.推动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落实

开展M站建设及运行情况的调研,推进M站提质增效。积极对接生态环境部门,优化I/M站数据共享内容及方式,推动汽车尾气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闭环管理。指导维修企业积极开展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治理,并上传维修数据。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常态化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

责任科室:科技科、运输管理科

责任单位: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6.持续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

组织具备条件的单位利用城市公交及车站等车载屏幕,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活动、公交出行宣传周等活动,引导公众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出行,培育绿色出行文化,逐步提升绿色出行比例。

责任科室:运输管理科

责任单位: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公交公司、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三)全面提升扬尘污染治理水平

7.抓牢抓实施工扬尘管控

做好国省干线、农村公路等重点建设项目施工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坚持精细化治污、科学化治污,发挥信息化监管平台在污染防治中的作用,推进具备条件的在建项目安装在线视频监控和监控检测设备,提升施工工地扬尘防治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积极改进施工工艺,推广装配化施工、智能化工地建设;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各项目建设单位落实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

责任科室:建设管理科

责任单位: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8.深入推进路面扬尘治理

提升干线公路治理水平,加强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提升路容路貌、加强督导考核,按照“机械为主,人工为辅”的保洁模式,持续保持“全路无垃圾,车行无扬尘”。按职责做好公路煤炭运输污染治理,严格落实散装货物运输防尘、除尘措施,加强重型载货车辆运输管理,督促超限站加装雾炮、喷淋设施,加强卸载货物覆盖,防止货物抛洒、滴漏污染公路路面。

责任科室:科技科

责任单位: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黄河大桥公路管理处、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9.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改造

持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燃煤散烧治理专项行动,依法依规整治违规运输散煤的行为,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拉网式排查违规运输散煤行为,严防散煤复烧。

责任科室:法规科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10.落实重污染天气管控

按照重污染天气期间管控预案,严格管控运输环节,按照规定路线通行、绕行,减少重型车辆运输,提高公交运力保障,停止易产生扬尘环节施工,增加清扫频次,加大督导力度。

责任科室:科技科、运输管理科、建设管理科

责任单位: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黄河大桥公路管理处、市公交公司、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四)加强行业水污染防治和重点水源地保护

11.持续开展行业水污染防治

组织开展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监督管理,推进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加强船舶使用燃油达标监管。配合省交通运输部门开展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污水处理设施日常监管,开展常态化考核,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持续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建立完善船舶污染物“收集-接收-转运-处置”全过程衔接和协作机制。配合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持续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参与黄河流域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清废行动”。依托河南省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对丹江口水库等重要水源地划定电子围栏,强化危货运输监管等,做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质保护工作。

责任科室:运输管理科、综合规划科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海事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五)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12.全面加强行业废物运输监管

持续做好船舶、码头、渡口、国省干线、农村公路等部位塑料垃圾回收清扫工作,严格落实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强化危险废物转运等过程监督,协助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试点工作。

责任科室:运输管理科

责任单位: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海事服务中心、黄河大桥公路管理处、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13.推动行业建筑废物再利用

推广建筑废物填筑路基、废胎胶粉改性沥青、玄武岩纤维沥青混凝土路面成套应用技术、装配式建筑、废旧沥青混合料再生利用等技术,开展示范创建行动。

责任科室:建设管理科、科技科

责任单位: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六)强化基础能力建设

14.加快构建低碳绿色监管体系

按省厅部署要求,开展交通运输碳排放统计监测系统数据审核报送,完善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碳排放统计监测制度,研究制定有效的监督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交通运输绿色发展监管体制。

责任科室:科技科

责任单位: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公交公司、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七)做好行业噪声污染防治

15.严格做好噪声污染管控

加强在建项目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监管,常态化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检查和噪声检测。督促施工单位采用先进的噪声控制技术和设备,进一步提高噪声污染防治水平。加强行业噪声防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科室:建设管理科

责任单位: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黄河大桥公路管理处、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八)严格烟花爆竹运输管理

16.持续强化烟花爆竹禁售禁放

配合公安、应急等部门,加强烟花爆竹运输管理,依法查处非法运输等行为。指导运输经营者禁止为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提供运输服务。

责任科室:运输管理科、法规科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强化臭氧协同控制

17.加大油品运输VOCs管控力度

配合生态环境、商务等部门推进油品VOCs综合管控,做好汽车罐车密封性能定期检测和成品油运输。

责任科室运输管理科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18.强化臭氧常态化管控

配合生态环境、商务等部门推动VOCs(挥发性有机物)综合管控,鼓励引导维修企业对使用喷涂、修补等原辅材料进行水性化替代,对汽车维修企业和交通工程中涉VOCs(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施工实施精细化管理,防腐、防水、防锈等涂装作业及道路划线、沥青铺设等避开易发臭氧污染时段,降低VOCs污染排放强度,减少臭氧污染。配合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规范化开展重型柴油货车尾气治理,配合推进钢铁、水泥、焦化企业清洁运输超低排放改造。

责任科室运输管理科、建设管理科

责任单位: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黄河大桥公路管理处、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严格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的运输管理

19.落实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的监督管理

按职责指导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

责任科室运输管理科、安全监督科、政务服务科

责任单位: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海事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依据职责分工,深入贯彻各项任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政策措施,建立工作任务清单台账。

(二)部门协同联动,加强宣传引导持续强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学习宣传,健全公众监督及处理反馈机制,对行业污染问题及时举报(举报电话“0398-2817390,17329135655”),加强与生态环境、公安等相关部门的联动执法,加强暗访暗查,加大对问题企业、项目的监督力度。

(三)严格考核奖惩,强化追责问责。严格落实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压实责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考核、整改、通报等制度,强化行业专项检查,加大排查力度,综合运用现场考核、智慧管控等手段,对发现的突出问题第一时间整改落实,对先进典型做法加以推广,奖优惩劣。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年度行业污染防治实施方案,6月22日前报市局。每月30日前各单位向市局报送当月工作总结盖章扫描件及文件电子版(邮箱:smxjtjkj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