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关于印发2022年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
关于印发2022年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现将《2022年三门峡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3月31日
2022年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决策部署,以大力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以深化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大力实施安全生产“1+5+1”体系建设(树牢1个核心理念、聚焦5大重点领域、实施10大工程),深化安全生产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专项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努力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工作目标,为建设交通强市、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安全保障。
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扛稳稳扛牢安全生产政治责任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安全和发展两件大事,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把安全生产贯穿于交通运输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充分发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教育培训等作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和干部培训内容,开展经常性、系统性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实现学习教育全覆盖。(局安监科、人事科、机关党委牵头,局直各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落实,以下均含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再重复)
二、聚焦五大重点领域,持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效能
(一)聚焦道路运输安全。把扎实推进道路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提供必需的保障和支撑,10月底前完成专项治理行动,切实整治道路客货运输违法违规经营、新业态平台不规范经营、从业环境改善不到位等问题,推动道路运输领域合法合规经营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从根本上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开展燃气运输专项整治,加强危化品运输长期异地经营违规车辆源头管控,严厉打击危险货物无证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非法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委托危险品运输安全专家开展督导检查,让专业人干专业事。持续推进道路运输企业“两类人员”考核,引导新进入的应考人员及时参加考核,做好考核合格人员信息管理工作。深化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5月底前完成全部在用罐车罐体检验并规范使用电子运单。鼓励支持道路运输经营者,推广普通货运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技术试点应用工作。以交通强国试点建设为牵引,会同公安部门持续开展货车超限超载专项治理,稳步推进治超非现场执法,对严重超载车辆实施“一超四罚”。(市局运输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聚焦城市客运安全。严格城市公交运行安全保障,加强城市公交驾驶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加快推进网约车合规化进程,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清退不合规车辆和人员,加大对网约车非法营运打击力度,提升网约车合规化水平。(市局运输科、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聚焦公路运营安全。实施危旧桥梁改造行动,实施普通干线公路安全精细化提升工程,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60公里;深入推进铁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积极做好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抓好已接养的20座“公跨铁”桥梁管养;常态化开展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定期组织开展“路政宣传月”活动,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涉路违法行为。(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聚焦水上交通安全。做好“三船一桥一港”安全监管,强化船籍港源头管理,加大内河船非法涉海运输整治。加强库区、渡口涉客运输安全监管,严禁超载、超核定抗风等级航行。落实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三年行动措施,全面排查和治理船舶桥梁安全隐患,完善桥区标志标识,规范桥区水域船舶通航秩序,提升桥梁防撞能力。(市局运输科、市海事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聚焦工程建设安全。
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行动开展的通知》(交安委办函〔2020〕5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的通知》(交办安监〔2020〕44号),持续推进质量安全红线行动、平安工地建设等活动,定期开展干线公路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检查工作,强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市局建设管理科牵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质监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十大工程,打造安全生产治理新格局
(一)大力实施制度体系建设工程。依照《河南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评价办法》、《河南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管理规定》,优化完善安全生产评价系统、评价内容,依托省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启动对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局安委会成员单位动态全过程、全时段、全公开自动评价,促使各地各部门随时了解本辖区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和位次;开展安全信用评价,建立基于信用等级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局安监科牵头,局法规科、财务科、建管科、运输科,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质监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大力实施安全责任落实工程。修订印发局安委会工作职责,细化完善局领导、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职责清单。充分发挥局安委会办公室统筹协调、督促督办和检查指导作用,更加严格地执行安全生产工作月调度、跟踪督办与公开通报等机制,对问题隐患突出、事故险情频发的县(市、区)、行业管理部门和企业,采取警示通报、约谈曝光、挂牌督办、重点监管以及启动“四个严禁、四个一律”等手段,不断提升治理效能。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深入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局安监科牵头,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大力实施三年行动提升工程。落实市委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最新部署,系统梳理“集中攻坚”阶段整治任务台账,逐项对标清查,补充完善整治措施,制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工作方案,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清单、制度措施清单等,确保各项整治任务措施落实落地。年底前,组织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精准分析总结三年行动取得的实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结合各行业领域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推广。(局安监科牵头,局建管科、运输科,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质监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支撑工程。深化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拓展平台监测数据,优化平台信息处置规则,织紧织密重点企业、车辆、驾驶员“一张网”,持续精准打击“两客一危一货”、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农村客运车辆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建立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违法违规线索动态清零责任制,从严监督处理违法违规线索并及时处置反馈。提高违规报警信息核查处置质量和非法违规布控拦截、查处、反馈质量,确保全年总认领率、第一二类办结率、运管抄告第三类违规线索处理率达到90%以上,执法结案、反馈率达到95%以上。积极推动交通执法向信息化转型,完善县区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监督考核机制,开展三级监管体系建设考核评估。落实卫星遥感监督检查相关工作任务,探索利用卫星地图数据实施监督检查,提高执法监管效能。(局运输科牵头,局安监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大力实施双重预防建设工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研判机制、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风险防控协同机制、风险防控责任机制。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备案制度,实施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动态清零责任制,建立市(县、区)企业责任清单,责任到人,限期完成整改。协同省厅委托的第三方帮扶指导重点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并有效运行。依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开发双重预防功能模块,建立可考核、可智控、可追溯的双重预防体系信息化平台,实现安全风险“一张图”。探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推动出台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公路运营、水上交通、在建工程等重点领域重大隐患分级判定标准或指南,指导企业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局安监科牵头,局建管科、运输科,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质监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大力实施安全监管执法工程。制定《2022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计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明察暗访和专项督导检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推进行业安全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按照省厅工作安排,认真开展“十大精品执法案例”评选活动,每季度至少向局安委会办公室报送1至3件典型安全执法案例。健全部门间非法违规信息抄告机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共享,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依法实施相应的职业禁入。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贯彻执行情况监督评价,对管理部门和企业进行全面评价,并通报评价结果。(局安监科、法规科牵头,局直各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大力实施重点时段防范工程。抓好春运、全国两会、国庆、党的二十大等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结合风险管控和重要风险因素变化等实际,提前进行安全形势会商研判和预测预警。统筹做好防灾减灾、行业消防、反恐防范和打击涉枪涉爆等工作,抓好汛期、寒潮、大雾等突发事件安全防范。(局安监科牵头,局建管科、局运输科、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质监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大力实施应急能力才是升工程。修订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案等,完善突发事件分类分级、预警口向应、应急处置等流程标准。完善市级应急装各物资储备体系。推动应急演练常态化、实战化,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编制应急演练计划,经常性组织演练,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行业管理部门(机构)视情对各单位应急演练情况组织验收,对组织严密、方案科学、成效显著的演练项目进行激励,重点激励有关企业。(局财务科、建管科、运输科、安监科,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大力实施风险普查提质工程。善始善终抓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高标准完成普查数据省级核查工作,力争风险普查工作进程和质量全过程走在全省交通系统的前列。认真完成交通运输部制作省市县三级公路水路风险区划图和风险防治图相关工作任务,年底前建成市县两级公路水路自然灾害数据库。全面完成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水路承灾体普查评估工作相关任务。(局安监科牵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海事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大力实施安全文化建设工程。深入宣贯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推进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督促企业依法配各注册安全工程师;探索研究关键岗位从业人员适岗状态评价、职业健康评估、行为风险评估及监测预警技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以及“兰舟行”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等活动,强化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适时举办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应急管理人员培训班,提升安全监管队伍业务水平。健全完善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的专业支撑作用。深刻汲取近年来典型事故教训,组织开展事故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分批分级对从业人员进行集中警示教育,观看学习事故警示教育片,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局安监科牵头,局建管科、运输科,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质监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组织领导和考核评价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安全与稳定的关系,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从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切实解决好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思想上绝不能有丝毫懈怠,工作上绝不能有丝毫放松,力度上绝不能有丝毫减弱,抓常抓细、抓牢抓实、坚持不懈、久久为功,共同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大局。(局直各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监督考核。执行省厅安全生产“1十5十1”评价体系,开展常态化考核评价。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将定期进行通报和督办,对督导和通报仍无改观的,将对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被追究责任、被市局约谈或被重点监管的相关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严格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取消参与系统内各项评优评先和表彰资格。(局安监科、人事科牵头,局直各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