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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7-31 09:16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对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9号建议的答复

                     

史新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镇与镇之间建设不平衡、产业发展仍受到道路制约”问题:农村公路是保障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基本条件,是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先导性、基础性、公益性设施。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农村公路发展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既要把农村公路建好,更要管好、护好、运营好,为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十三五”以来,农村公路先后开展了“三年行动计划”和“通村入组”工程,对全市重要县乡公路进行了改造,着力彻底解决山区和贫困山区2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全市累计改扩建农村公路3430公里,通硬化路的乡镇和建制村均达100%,20户以上具备条件的自然村通硬化路比重达100%,基本实现对全市所有行政节点和重要经济节点的全覆盖。我市地处豫西山区,境内县(市、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产业资源发展模式不同,造成镇与镇之间经济发展不均衡,在国家投资政策的带动下,“十三五”末期我市重点打造了一批扶贫路、产业路、资源路,带动了村镇经济的快速发展,为助力区域经济发展、带动旅游产业及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十四五”期间,我市将继续加大建设项目支持力度,到2025年力争完成农村公路升级改造1800公里,积极争取中央资金,以“四好农村路+”为引领,大力实施“四好农村路”“+扶贫”“+产业”“+旅游”“+党建”等系列工程,挖掘农村公路“路衍经济”潜能,有效利用农村客货场站、服务区、驿站、养护道班等设施,拓展服务功能,实现农村公路从“输血”转向“造血”,以“四好农村路”创建引领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

您提出的“道路建设标准不高”问题:我市山区道路较多,较平原地区建设难度较大,在省补助规模相同的情况下,农村公路等级道路建设补助标准远远低于国省干线,山区道路路基工程量大,前期资金投入不足,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筹措难度大,超期服役道路较多,周期性养护效果不明显。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农村公路骨干路网提档升级覆盖范围,稳步提升农村公路安全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当好先行。并将继续推动市、县两级政府落实农村公路主体责任,将每年公路管理养护资金和建设配套资金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保证农村公路健康稳定发展,有效地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才能较好地发挥农村公路的经济效益,才能为“农村发展、农业增收、农民增效”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您提出的“项目资金投入不足”问题:农村公路建管养资金的来源主要模式是“部省补助、市配套、县自筹”的模式,省、市、县投资占比约是2:2:6。目前农村公路责任主体已经明确,但由于县、乡两级财政紧张,养管资金以及建设配套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直接影响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和养管水平的提高。作为农村公路的行业管理部门,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与市县两级政府沟通,采取多元化筹资机制。建议一是按照《河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要求,落实农村公路建养配套资金;二是争取政府一般债券资金用于“四好农村路”建设;三是整合扶贫、美丽乡村建设、旅游等有关涉农项目资金用于“四好农村路”建设;四是利用土地出让金、土地拆旧复垦和耕地占用税清缴等方式筹措资金;五是争取国家政策性资金;六是鼓励社会资金和村民投工投劳,共同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