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答复
对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答复
凌永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仰韶大道与大岭路、甘棠路交叉口地面标线”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仰韶大道在设计之初,即为按照公路相关规范进行设计相关标志、标线等,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进行实施。由于车流量较大,磨损、丢失等现象个别存在,发现问题后,我中心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了及时维护、补充。经核查,目前仰韶大道公路相关设施均已完善。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