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6号建议的答复
李旭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三门峡市籍车辆在特定区域高速公路实行通行费优惠或者减免”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河南省通行费优惠和减免目前情况
目前我省有郑州市主城区与航空港、郑开兰高速通道、洛阳绕城、南阳绕城等高速路段实行了免费通行政策;免费对象为安装ETC设备的本地籍牌照的小型客车;免费政策为在本地免费站点上下高速,且行驶在本地免费路段的车辆;本地路段的通行费由当地政府统交,车主免费。栾川县为了发展旅游,曾实施减免政策一段时间,后来因地方财力问题,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停止了减免政策。
二、实行减免政策,目前存在的困难
根据我省其他地市高速减免政策执行情况看,实行减免政策的路段在主城区的绕城高速,在城市周围形成环线的路段。这样更便于操作,和对主城区经济发展更有利。目前经过三门峡辖区内的高速公路有连霍高速(途径义马市、渑池县、陕州区、湖滨区、灵宝市)、连霍呼北高速联络线(在灵宝辖区内)、垣渑高速和渑淅高速公路(在渑池辖区)、呼北高速(途径灵宝市、卢氏县)。而三门峡市主城区目前没有绕城高速,形不成环线,在目前地方财政紧张的情况下,暂不具备条件实施。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