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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3-01-10
标  题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道路水路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交〔2023〕3号
发布时间 2023-01-10 14:42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道路水路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0 14:42 来源: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道路水路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省高发、省交发三门峡分公司,局直属有关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

2023年春运将从1月7日开始,至2月15日结束,共计40天。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道路水路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豫交明电〔2023〕3号)要求,为扎实做好我市2023年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确保旅客安全、便捷、有序出行,保障重点物资运输畅通有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创建春运服务品牌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有关单位要以“老家河南·心的春运”服务品牌创建为主线,按照“事迹突出、做法有创新、经验可推广”的工作要求,积极创建以三门峡为品牌服务企业、运输车队、12328电话服务中心、志愿者服务等集体以及旅客广泛认可的劳动模范和先进个人、服务团体等。全力打造顺畅春运、温馨春运、和谐春运、安全春运。优化春运服务。

(一)切实保障群众健康出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有关单位要督促从业人员加强个人防护,做好健康监测,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督促乘客在运输途中全程佩戴口罩。落实交通运输场站和运输工具防疫的各项要求,加强场站、服务区、收费站、营运车辆(船舶)日常清洁消杀、通风换气。加强无接触式作业服务,着力防范、妥善应对从业人员大面积感染,切实保障群众有序健康出行。

(二)全力抓好春运安全出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有关单位要督促道路水路客运经营者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强化驾驶员、车辆安全管理;进一步强化营运客车(船舶)日常维护保养,加强转向、制动等关键部位总成检查力度,确保技术状况良好,坚决杜绝带病运营;以强化防御性驾驶、恶劣天气及突发情况应急处置为重点,全面开展一轮春运安全培训,提升驾驶员安全意识。充分利用综合服务平台及时纠正各类违规违法行为,保障春运各项服务安全有序。

(三)组织错峰有序出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有关单位要密切与工会、人社等部门协同配合,结合企事业单位职工、高校学生、务工人员出行需要,及时调配运力,通过加密运输班次、强化城乡衔接、增开定制客运线路、开行包车等方式,畅通返乡返岗返校“最后一公里”。

(四)全力确保物流畅达。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政策要求,密切与公安、工信、商务等部门协同协作,做好人员运力的准备和调配。要及时制定具体运输保障方案,加大对物流快递等一线从业人员在防疫物资配备、疫苗接种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及时处置从业人员大面积、大范围感染、极端恶劣天气造成的影响,全力保障各类物资运输畅通有序。

(五)保障路网运行顺畅。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有关单位要强化路网运行监测,加强路网通行保障,合理安排公路养护检查,及时排查整治公路病害。加强高速公路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增加一线人员投入,保障高速公路运行顺畅。建立“吹哨人”制度,第一时间报送交通运输信息和交通事故信息。强化完善调度机制,日常调度与重点调度相结合,及时解决问题,重大问题报局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调度,或跨部门调度。

(六)优化实化春运服务举措。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有关单位要以群众出行需求为导向,组织指导辖区运输企业通过官方网站、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渠道提前发布班次信息,提供线上售票购票服务,方便乘客合理安排出行计划,及时根据旅客流量、流向增开售票窗口,适当延长售票时间,并积极推广应用电子客票等便捷化服务。持续优化候车环境,督促客运场站加强运营管理,严格客运服务标准,为有需要的旅客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上下车帮扶等服务,保障登乘顺畅有序。加强重点群众出行服务保障,适当保留人工售票窗口,完善无障碍设施、设置专属候车区,为老幼病残孕等重点乘客提供必要帮助,落实军人、消防救援人员、“三属”出行优待和儿童客票优惠政策。督促道路水路客运站经营者加强口罩、发热药品等防疫物品储备。

二、强化客运服务保障

(一)严格落实公众出行优化保障政策。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相关政策规定,科学精准执行疫情防控优化措施和“乙类乙管”各项措施,对乘客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不再实施测温。严禁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及服务区、普通公路,不得随意暂停或限制客运服务,不得限制跨区域车辆和人员流动,加快恢复已暂停的道路水路客运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出行。

(二)切实加强道路客运组织。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有关单位要加强与当地教育、公安、卫健、人社、文旅、铁路等部门和单位协同协作,共同分析研判春运期间客流趋势和出行特点,科学制定运输组织方案,优化运力调配,科学安排班次计划,加大景区、车站、机场、农村地区等重点区域运力投放,通过缩短发车间隔、加密班次、延长运营时间等方式,提高旅客疏运能力。根据人社等部门对务工人员返乡返岗摸排情况,结合实际开行定制客运、“点对点”包车运输等方式,引导和保障返乡返岗务工人员安全、健康出行,满足务工人员多样化出行需求,配合实施好2023年春节期间“春暖农民工”“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交邮齐护航、温暖归乡路”服务行动。积极对接教育部门,掌握学生返校运输需求,返校出行需求相对集中且具备条件的,可组织开行学生包车“点对点”运输。

(三)切实做好水路客运组织。相关地市交通运输部门要把握客流特点,督促水运企业严格落实水路客运服务质量标准,加强水路运输组织管理,合理安排船舶运力和发班频次,着力提升运输服务水平,满足运输需求。

(四)切实做好城乡客运组织。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运力统筹调度,针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短途客流大幅增长情况,适时增加运力投放,合理安排班次,全力保障群众出行需求。指导客运经营者适时增开定制客运班线。指导城市公交运营企业根据市场需求,采取缩短发车间隔、开通夜班公交等措施,满足旅客特定区间、时段出行需求。重点做好春运期间农村客运服务保障,通过开行赶集班、增加定制线路、提供预约响应和包车服务等措施,满足农村地区群众出行需求。

(五)积极营造良好春运氛围。要积极利用微博、微信、广播、电视、海报等多种方式,运用“车、船、路、站”交通设施和服务窗口等载体,及时发布出行服务信息,引导公众错峰避峰出行。加大安全文明乘车宣传力度,引导公众诚信文明出行。会同公安机关加强农村地区出行安全宣传,引导公众选择合规车、系好安全带。严格规范做好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大力宣传一线干部职工坚守岗位、无私奉献和交通运输企业全力保障公众出行和重点物资运输的感人事迹,积极营造春运工作良好氛围。

三、加强交通物流保通保畅

(一)保障交通物流持续稳定运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严格落实交通物流保通保畅优化政策,确保交通物流畅通高效。严禁擅自关停关闭交通物流基础设施,严禁以防疫为由擅自限制货运服务。要督促物流园区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建立一线人员预备队,必要时可实施轮岗备岗制度,进行封闭管理,确保突发情况下重点物流枢纽运行稳定。

(二)保障医疗物资运输安全高效。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有关单位要加强与工信、卫健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及时共享医疗物资生产供应、运输需求等信息,组织辖区内重点物流企业做好保供企业关键物料和产成品运输保障。指导物流运输企业研究制定春节假期期间医疗物资运输保障方案,通过安排员工轮岗、错峰休假,以及发放稳岗补贴、加班费等措施,鼓励一线从业人员在春节假期期间继续开展物流运输服务,确保春节假期期间医疗物资运输服务不中断。

(三)保障能源粮食等重点物资运输有序。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有关单位要加强与发改、工信、商务、农业农村、能源、粮食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对接,了解各类重点物资运输需求,强化统筹调度,完善保障预案,做好组织协调,全力保障能源、粮食、农资农机、外贸,以及各类生活物资高效顺畅运输。统筹考虑大范围疫情感染、极端恶劣天气、长时间严重拥堵等对重点物资运输保障的影响,研究制定春节假期期间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专项演练,切实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四)强化交通物流从业人员服务保障。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有关单位要积极协调属地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对货车司机的生活保障,出现滞留的,为其提供必要的饮水、用餐、如厕等基本生活服务和基本医疗救助服务。

四、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

(一)严格落实春运期间疫情防控措施。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有关单位要督促指导运输、场站经营者及公路服务区等经营管理单位,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实施症状管理,出现发热等症状的,第一时间报告、停止作业,必要时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加强个人防护,上岗期间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鼓励客流量大的客运场站一线从业人员佩戴N95/KN95 颗粒物防护口罩;做好道路水路运输场站和城市公共交通场站、车辆(船舶)等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加强道路水路客运场站客流引导,组织乘客尽量分散候乘,减少人员聚集。积极推动地方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将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优先保障交通运输行业防疫物资供应和从业人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二)有效防范从业人员大面积感染。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有关单位要督促指导运输企业加强从业人员防疫管理,必要时可对驾驶员等一线从业人员实施“两点一线”管理。加强对已感染从业人员的关心关爱和救助服务,帮助其早日康复和返岗。对出现症状超过7天或症状消失的从业人员,可在严格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恢复相关工作,其中对驾驶员上岗要坚持从严审慎原则,确保身体状况胜任安全行车要求。建立实施关键岗位轮岗备岗制度,一旦出现关键岗位人员感染,及时轮换,确保工作有效接续,减少疫情对行业运转的影响。

(三)精准实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有关单位要配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精准实施疫情防控处置,督促指导运输企业、客运场站、物流园区建筑物等运营单位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在从业人员出现大面积感染的极端情况下,要完善应急处置措施。统筹建立本地从业人员、运力调配机制以及跨区域调配机制,加强人员、运力应急储备,确保一旦出现突发规模性疫情,及时调度投用储备力量,确保春运期间重点枢纽场站不关停、重要运输通道和线路服务不中断、重点物资运输不断链。

(四)着力加强防疫宣传引导。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有关单位要创新宣传手段和形式,积极运用交通设施和服务窗口等载体,广泛宣传倡导“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引导乘客出行期间提高防护意识,进站乘车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减少聚集、遵守健康礼仪、保持人际距离、做好手卫生。引导乘客加强个人健康监测,出现发热等症状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倡导患有基础疾病的老年人及孕妇、儿童等人员健康理性出行,降低自身及家人感染风险。

五、强化交通运输安全应急保障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有关单位要指导辖区内运输经营者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运输企业加大驾驶员培训力度,加强对车辆安全性能、运营线路天气状况和道路通行情况的关注,对所有投入春运的车辆要开展一次全面维护,并做好行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技术状况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运输工具长期停运或低频运行、驾驶员技能生疏可能导致的安全隐患,切实保障运输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严格按规定执行道路水路乘客实名制管理制度,强化安检查危工作,加强设施设备运行监测,做好临水临崖、长大桥隧道、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安全保障。

(二)强化农村地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有关单位要会同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会商研判,督促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针对春运重点时段群众出行特点,优化运力配置,合理调整发车运营时间和间隔,最大限度满足农村群众出行需求。要加强农村公路隐患排查整治,建立交通执法、公路路产保护协作联系机制,加强农村公路执法监管。重点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和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的平交路口、险要路段等进行隐患治理,对不满足农村客运班线安全通行要求的,在道路隐患整改到位前要及时采取调整线路、更换适合车型等措施,确保车辆安全通行。强化与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检查,加大对农村地区客车站点等重点地区的常态管控,严查农村地区非法营运、超员超载、货车、农用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行为,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省综合交通运服务平台作用,全面实施“三客一危”线上事中监管,盯紧盯牢“三超一疲劳”等各类违规违法行为,及时提醒、纠正和查处,对于疲劳驾驶、超速行驶和违反凌晨2—5时禁行,长期关闭动态监控逃避监管、不按包车牌行驶、以包车之名行班线之实的旅游包车、不满足安全技术条件、问题隐患多的运营车辆,纳入电子围栏监管,坚决责令停运整改,不得安排运输任务。要制定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检查计划,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明察暗访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依法依规及时予以处置并加大公开曝光力度。要围绕道路水路客运枢纽场站、危险货物运输作业、城市交通等重点环节,深入开展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强化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合作,加大道路水路客运场站、公路服务区、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重点场所的执法力量投入,依法从严查处春运期间非法营运、客车违规异地经营、违规涨价、货车违法载人及超限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长途客车中途停靠就餐场所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宰客、强制交易和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勾结餐饮经营者宰客的,依法严肃处理,责令春运期间不得执行客运任务。畅通12328等服务热线投诉举报渠道,及时解答乘客信息咨询,解决乘客反馈问题,保障乘客合法权益。

(四)强化安全应急保障。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有关单位要强化与公安、卫健、应急、气象等部门工作协同和信息共享,完善应急预案,督促指导运输经营者加强应急运力和应急物资储备工作,针对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安全生产事故和险情、运输受阻、乘客集中聚集等突发事件,做到第一时间响应、迅速有效处置。多渠道及时发布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引导乘客合理安排出行计划,一旦出现强降温、大范围雨雪冰冻浓雾等预警,督促运输经营者及时调整运输计划,严格落实限行、禁行规定,保障乘客安全有序出行。

(五)全力维护行业稳定。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有关单位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辖区内行业舆情研判,结合行业特点分类施策,全力维护行业稳定。组织精干力量成立工作督导组,持续深入开展城市公交企业欠薪欠保排查和处置工作,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城市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举措、责任分工、时间安排,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欠薪欠保问题。运用好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建立的机制,加强对巡游出租汽车、道路客货运等重点行业的监测,强化运行风险管控,加强对重点人员的教育疏导,及时化解矛盾风险,确保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指导运输经营者用好用足助企纾困政策,深入推进免征公共交通服务增值税、免征客运场站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落地落实,发挥好中央农村客运补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等作用,保障行业持续稳定运行。

六、强化道路运行保障

(一)加强路网通行保障。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有关单位要加强公路养护检查,除保障公路安全运行开展的应急养护工程外,避免在春运出行高峰期间开展影响通行的公路养护作业。加强公路救援力量配备,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故障时快速处理,及时清理现场,尽早恢复交通。做好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管理和秩序维护,及时疏导车辆,严防车辆倒灌主线引发安全事故。

(二)加强路网运行监测。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有关单位要加强春运高峰时段易受恶劣天气影响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城市周边等路网运行动态监测,多渠道及时向公众发布实时路况等信息,引导公众合理安排出行。加强省际、市际信息共享与协调联动,确保跨省通道等重要路段衔接顺畅。加强与公安等部门沟通合作,对重点路段制定疏堵和分流绕行预案。

七、做好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一)做好春运值班值守。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春运期间工作有序稳定运转。畅通信息联络渠道,做好值班记录,全面掌握春运期间道路水路运输生产和稳定运行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二)做好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值班值守。春运期间,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交通物流运行监测,继续做好7x24小时值班值守,强化督办转办,“一事一协调”解决各类交通物流不通不畅问题诉求,“一事一处理”保障各类重点物资运输需求,确保交通物流运行畅通高效,重要情况及时报送市局。

(三)做好春运信息报送。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有关单位要按照相关信息报送要求,做好道路、水路等运输方式的信息统计、汇总、上报,并及时向市局报送相关数据信息、工作动态以及需协调解决的问题。自1月8日起,每天早上7:30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有关单位要通过“春运大数据系统”报送前一日城市交通、水路、道路春运数据。同时按省厅要求做好春运期间的数据汇总及总结上报工作。

春运期间,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有关单位要多渠道收集相关信息,如发生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及时视情提升等级报送,重要情况边核边报局值班室。


附件:1、2023年三门峡市道路运输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名单

2、三门峡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春运工作专班办公室组织架构


市交通运输局春运办公室电话:2817691

邮箱:smxjtysjysk@126.com

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值班电话:2817600  12328

传真:2817611        邮箱:smxjtj@163.com




2023年1月7日

附件1


2023年三门峡市道路水路运输春运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任豫新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副组长:兰  青  市交通运输局四级调研员

     张克奇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高天伟  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

     张  栋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成  员:周  威  局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副书记

      薛彦华  局法规科负责人

      张宪民  局运输管理科负责人

      苗海毓  局安全监督科科长

      晁军鹏  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副主任

      师起峰  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副主任

      郑林涛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市海事服务中心负责人

      水恩波  市大桥处负责人

      昝新玉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安全监督科科长

      李柏林  市站务公司总经理

      王来治  市运输公司董事长

      张  良  市公交公司总经理

      杨七让  市河兴公司经理

市局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运输管理科,兰青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春运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

附件2


三门峡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春运工作专班

办公室组织架构


根据河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春运工作专班办公室工作要求。我市春运工作专班办公室组织构架实行“一办八组”,分别为综合协调组、新闻宣传组、客运保障组、货运保畅组、高速公路保障组、干线公路保障组、水运保障组、执法监管组。

办公室主任:任豫新

办公室副主任:兰  青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张宪民

副组长:晁军鹏 

成  员:马至恒  董  力  李  辉 

职  责:承担春运工作办公室日常性事务,协调市综合运输春运专班成员单位共同做好春运期间旅客安全、便捷、有序出行,保障重点物资运输畅通有序各项任务。督导督办重点事项,组织召开工作例会。

(二)新闻宣传组

组  长:周  威

副组长:张宪民

成  员:袁少辉  董  力  吴一凡  杜  伟

职  责:负责“老家河南、心的春运”主题服务品牌宣传,营造春运工作良好氛围。

(三)客运保障组

组  长:晁军鹏

成  员:韩  丰  谢  征  李洪涛

职  责:负责道路客运日常调度,道路客运流量监测,及时协调运力,客运班次,满足春运群众出行需求。

(四)货运保畅组

组  长:师起峰

成  员:田华宇  苏东红  李渊博

职  责:负责重点物资保通保畅,加强信息共享,强化产供销对接,组织调度和运力储备,保障重点物资运输畅达。

(五)高速公路保障组

组  长:胡尊华  范小波

成  员:杨科伟  陈伟哲

职  责:负责日常指挥调度和路警联合指挥,高速车流研判监测,强化车流引导和拥堵疏解。

(六)干线公路保障组

组  长:张  栋

成  员:昝新玉  张红雁  刘志成

职  责:负责加强普通干线日常调度和路警联合指挥,线路调整,保障群众出行畅通。

(七)水运保障组

组  长:郑林涛

成  员:张天朝  赵建辉  宁娟娟

职  责:负责督促水运企业严格落实水路运输服务质量标准,加强水路运输组织管理和指挥协调,提升服务水平。

(八)执法监管组

组  长:郑林涛

成  员:罗志辉  高如孔

职  责:负责指挥交通执法机构加强事中监管,及时提醒、纠正和查处“三超一疲劳”等各类违规违法和非法经营行为,保障乘客合法权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