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城市公共交通行业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城市公共交通行业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保障我市公共交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提升我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维护公交行业利益,参照河南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工作职责,经局党组6月16日研究决定:
一、市交通运输局委托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全市公交行业落实相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
二、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承担全市城市公交行业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市区公交行业的业务受理、运营督导、服务监管、来信来访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开展企业和从业人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事务性工作。
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