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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3-04-21
标  题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合规运营攻坚战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交〔2023〕49号
发布时间 2023-04-24 15:38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合规运营攻坚战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4 15:38 来源: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合规运营攻坚战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有关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

现将《全市交通运输合规运营攻坚战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4月18日

全市交通运输合规运营攻坚战行动

实施方案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也是加快交通强市建设的关键之年。为强化和推进交通运输企业、车辆合规化运营,保护依法经营者合法权益,打击非法违规运输经营行为,有效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经营秩序,按照局党组“12573”战略部署,决定在全市开展交通运输合规运营集中攻坚行动,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采取“突出重点、集中攻坚”的工作方针,大力开展以货车超限超载、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秩序、网约车“双合规”、公路路域环境、交通工程建设、公路违规设置限高限宽设施整治等6项为重点内容的合规运营攻坚战行动,实现重点货运源头单位100%纳入监管、本市籍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车辆“一超四罚”落实率达到100%、“百吨王”货车动态清零;公路路域环境不断优化,努力实现公路路政执法“六无六及时”工作目标;强化交通工程建设过程管理,规范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秩序;促进网约车合规化进程,合规率持续提升;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工作,营造良好的水上交通和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坚决整治违规设置妨碍货车通行的道路限高限宽设施,保障道路货运物流畅通,促进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努力在规范运输市场秩序、维护公路路产路权、完善综合执法机制、守牢执法安全红线等方面实现新突破,为加快交通强市建设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执法保障。

二、重点内容

(一)强化货车超限超载整治。加大对重点货运企业、货运源头单位、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做到合规经营、守法运输;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全面开展联合执法,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加大非现场执法力度,实行追踪查处,坚决杜绝非法改装车辆及严重超限超载车辆通行;进一步强化治超流动路面巡查,采取执法人员驻点、巡查、技术监控等方式,重点打击超限超载率30%以上的运输砂石、水泥、钢材等半挂牵引车、重型载货汽车超限超载,特别是“百吨王”等严重违法运输货车;对无证运输车辆、运输易抛洒物资不采取防护措施的车辆、非法拼装车辆、改装车辆(含危化品车、罐体车)依法予以扣留并强制消除违法状态;严查超限运输车辆车证不符和“大车小证”、未按规定路线时间及“办短跑长”以及未采取护送措施等违法违规行为。(局法规科牵头,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规范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秩序。

1.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一是依托河南省交通运输综合监管服务平台、运政网、“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等监管平台,加大对出现违规报警异常信息较多的企业监管力度,对不符合开业技术条件的、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未按规定备案的、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违规或变相从事运输经营等经营异常的运输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依法依规实行重点监管、协同监管,建立监管处置台账,形成闭环管理。二是开展三项整治行动。加强与公安、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协作,组织开展包车客运、巡游出租车、驾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强化重要节假日、旅游旺季等重点时段、重点区域执法监管,研究破解和严厉打击包车长期异地经营、巡游出租车宰客等违法违规问题,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开展驾校摸底排查,加强明查暗访,重点打击“黑驾校”、“黑驾培点”,保障驾培学员合法权益。三是重点加强对高铁南站客运秩序综合整治力度,加强部门联合,完善治理工作方案,精准开展常态化综合整治工作,组织精干执法力量,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和“黑出租车”非法载客等客运市场运营乱象;压实企业责任,建立企业、从业人员质量信誉考核挂钩的长效机制,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服务。四是常态化开展“打非治违”。加大对汽车客运站、火车站及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等重点区域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站外经营、串线经营、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和站点停靠、违法组客等违法经营行为;从严查处“黑客车”、“黑出租车”及出租车不打表、乱涨价等扰乱运输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局法规科、运输科牵头,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提升水上交通监管效能。完善水上执法机制,压实执法责任,加大重点库区、码头、渡口、港口等水域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船舶超员超载、违法航行等违法行为;加强对船舶运输企业监管,强化水上交通重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整治运营船舶不满足安全技术条件、证书不全、配员不足、超载超航区航行、长期逃避海事监管、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局运输科牵头,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海事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加大网约车“双合规”整治力度。加强网约车行业监管,掌握本地区在营网约车平合、车辆、驾驶员合规化情况,每月及时将不合规网约车平台企业订单数据、车辆、驾驶员信息抄告综合执法机构。综合执法机构要组织力量综合运用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加大对网约车非法营运打击力度。重点整治网约车平台公司向不合规车辆及驾驶员派单;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车辆及驾驶员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网约车驾驶员违规巡游揽客以及巡游、网约出租汽车使用非法网络平台和变相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局运输科牵头,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四)开展公路路域环境治理。开展县乡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整治,重点对公路用地及公路建筑控制区(含公路桥下)内违法修建建筑物、构筑物、堆放垃圾以及不规范设置公路交通标志进行清理;对公路沿线穿城镇区域集市贸易、摆摊设点、打场晒物、占道经营等“马路市场”进行治理,加大集市期间执法力度,对占用公路违法经营的商贩进行劝导处置;对违法增设平交道口、擅自挖掘、穿(跨)越公路、公路用地和控制区等违法施工行为进行查处,打击非法侵占路产路权行为,努力实现路域执法“六无六及时”。(局法规科牵头,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五)加强交通工程建设质量运营监管。通过与施工图批复部门对接,强化设计、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督、验收等环节责任落实,对项目实质性开工未办理施工许可、工程设计变更、完工不办理竣(交)工、重点部位无预案、未建立双重预防体系、冒进作业等违规行为,采取监督检查、专项督导、重点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加大现场巡查频次,依法对新建、改建、扩建各类交通工程质量建设等领域中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和施工、监理、检测等企业不按规定配备执业人员、不照图施工、弄虚作假等非法违法行予以处罚。(局建管科牵头,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质监站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六)常态化开展限行设施整治。强化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河南省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管理制度(试行)》规定,严格落实审批备案和公示制度,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重点排查整治违反“六个必须”标准违法设置限高限宽设施和处置群众投诉举报不及时、拆除违法设施不及时不彻底等问题;各县(市、区)要按照“即报即查,即接即办”原则,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受理、认真核查、依法处理、迅速反馈,形成监管闭环。(局法规科牵头,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工作措施

(一)组织重点部位检查。针对上级督办、通报、部门抄告、群众投诉较多的重点区域、站点路段等运输企业、车辆存在的不合规经营行为,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明查暗访、线上线下、突击行动等方式,每个月至少开展一次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违法违规车辆突击检查,规范运输企业、从业人员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违规违法经营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二)约谈严重违法企业。针对运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高频次违规行为整改纠正不及时,要联合有关部门,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集中约谈活动,及时通报存在问题,强化警示教育,督促限期整改,促使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三)曝光违法典型案例。针对执法宣传力度薄弱、教育震慑效果不足等问题,市综合执法支队、各县(市、区)要认真筛选查处的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非法违法营运行为,及时通过门户网站、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示曝光一批典型案例,让违法者接受社会公众的检视和监督,促进其增强对法律法规的敬畏之情,加强正面舆论引导的辐射教育效果。

(四)走访重点运输企业。攻坚战行动期间,各单位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走访调研活动,与道路运输企业代表、司机代表和货运源头企业、大型装备生产企业负责人深入座谈交流,指导督促企业开展规范化标准化运营,强化普法宣传,提醒、劝导、处理轻微违法行为征兆,同时征询合规运营工作意见建议,引导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明确监管责任,提高行业监管和执法效果。

(五)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各单位要采取“四不两直”、先暗访再明查、查阅资料、走访企业等方式,开展攻坚战行动督导检查,督促落实行业监管和执法监管责任。市局将成立督导组,对各县(市、区)合规运营攻坚战专项行动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实施步骤

全市交通运输合规运营攻坚战专项行动从2023年4月 20日起至10月30日结束,为期六个月,共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0日至4月30日)。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制定实施方案,夯实领导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及时进行安排部署。要全面深入宣传动员,积极宣传合规运营攻坚战行动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集中攻坚阶段(5月1日至10月30日)。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集中整治不规范经营、非法违法等行为,提高行业合规运营管理水平,高质量打赢合规运营攻坚战。一是采取业务系统排查、网络巡查、现场检查、蹲守重点部位、监控疑似车辆、加大惩戒力度等措施,切实加强对不合规经营行为管控和打击力度。二是在“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等重要节假日等群众出行高峰时期,与有关部门开展协同监管,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营运车辆的监管力度,确保“高峰期”时段行业安全稳定。三是各单位要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建立投诉举报快速反应机制,对线索指向明确、违法事实清晰、当时正在施行的实名投诉举报,要快速核查处理、及时反馈沟通。四是进一步强化平台查处和第三类抄告信息处理反馈工作,加强对不规范经营行为数据分析对比,深化线上线下精准查控,持续优化路面执法巡查方式,提升高铁站、客运站、收费站和服务区等客流集中区域的执法查处效率。各单位应建立攻坚战行动台账,做到边查边改,边纠章边处罚,边规范边提升。

(三)总结提升阶段(11月1日至11月20日)。全面总结合规运营攻坚战行动成效,推广经验做法,梳理存在问题,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形成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常态化,促进全市交通运输企业合规运营,行业管理规范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认真研究谋划工作措施,加强部门协作、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压紧压实行业监管和执法监管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市局成立市交通运输合规运营攻坚战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局各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局机关有关科室负责人及局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市局法规科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局机关有关科室根据各自职责负责相应范围的攻坚战行动工作,局直有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具体负责相应范围的攻坚战行动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责任,落实分工,确保攻坚战行动组织部署到位、督促检查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二)严格规范执法。要按照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持续推进综合业务素质提升,加强执法队伍岗位训练;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坚决杜绝违规执法行为,不断提升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完善长效机制。各单位以此次合规运营攻坚战行动为契机,加强调查研究,逐步完善系统内部协作配合和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工作长效机制,促进交通运输执法工作进一步常态化、制度化,巩固和保持攻坚战打击行动成果。

(四)强化信息宣传。要充分运用互联网、抖音、微博、微信公众号、报刊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行业法律法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和合规运营攻坚战取得的成效。各单位应明确一名联络员,于4月20日报市局法规科(附件1),并负责每月26日前书面报送月工作开展情况及月报表(附件2),11月20日前报送攻坚战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行动期间发生重大问题要第一时间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