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度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有效压实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夯实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守牢守稳安全生产红线底线,确保实现“一遏制、双下降”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道路运输行车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依据《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方式及阶段划分
采取抽查检查、明查暗访、“四不两直”并机动配合参与省市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的方式,原则上每季度集中开展一次综合抽查检查,分别为2025年4-6月份、7-9月份、10-12月份和2026年1—3月份,如有临时抽查任务,局安委办将另行通知。
二、人员分组
按照局党组成员分工组成抽查检查组,采取“领导+执法+专家”模式(根据工作需要可抽调纪检人员参加)由市局领导带队,对所分管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所需专家根据工作需要由各组从所涉相关行业领域抽调。全市在建工程、公路运营安全生产抽查检查计划分别由局建管科、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制定并组织实施。
三、重点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行业管理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情况。落实市委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和市局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情况,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建用、推动实施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和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情况。交通运输部、省市安委会(办)督导检查和省厅、市局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抽查检查等发现问题隐患整改情况、“红码、黄码”等重点企业纳入重点监管情况。防汛救灾和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和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情况。市局年度工作要点、重点时段“三十条”硬措施落实情况和汲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情况。行业消防安全、反恐怖防范、打击枪爆等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可延伸到重点企业验证行业部门工作开展成效,深入企业抽查检查时可参照综合抽查检查清单,但不限于此清单。
四、工作要求
(一)优化检查方式。在省、市安委会和省厅对我市交通运输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中,结合检查事项,市局相关抽查检查组要积极配合开展工作,既代表省、市安委办和省厅明查暗访,又可代表市局对行业的抽查检查,有效克服各级检查有交叉、有重复现象,最大限度减少抽查检查频次,降低对基层、对企业的干扰。强化组组协作,及时交换重点问题线索,形成监管合力,提升行业监管效能,共同推进重大问题隐患整改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将查问题、除隐患、防事故作为抽查检查的重点目标任务,每次开展抽查检查检查前,由各组提前梳理出被督导检查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阶段性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属地“红、黄”码和问题隐患较多的企业,形成问题清单,开展针对性地检查指导帮扶,提高抽查检查实效。
(三)强化问题整改。对抽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严格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制度,采取“现场查、现场讲、现场交、现场签字、现场验”的工作方法,指导帮助行业管理部门和企业整改落实。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立行立改,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并做好跟踪督办工作,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形成闭环。
(四)严格落实工作纪律。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纪律有关规定贯穿抽查检查全过程,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不搞层层陪同、层层汇报,不给基层单位增加负担、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严格按照抽查计划开展工作,敢于较真碰硬,坚决杜绝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确保抽查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各抽查检查组要在每阶段抽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形成抽查检查报告(含工作开展情况、问题清单、整改要求和相关建议等),报市局安委办。市局将在综合抽查检查结束7个工作日内印发综合抽查检查情况通报,督促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闭环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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