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一、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涉及全市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全市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规划,拟订有关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全市道路、水路运输有关规定,技术标准和运营程序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道路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信息指导工作,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四)负责对全市公路、水路的行业管理和运输管理,组织实施全市重点交通及运输基础设施建设。
(五)承担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船舶与码头、渡口设施安全保障、以及危险品运输监督、航道管理、船员资格核定等工作。
(六)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及其设施的建设养护,负责全市道路路政管理和市域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七)负责对全市汽车维修市场、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
(八)负责全市地方交通战备工作,保障国家战略物资,紧急物资的运输。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九)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职责;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全市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十)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市域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监测和协调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输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二)负责制定全市交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十三)负责全市交通行业涉外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行业对外经济技术与交流工作。
(十四)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预算单位构成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1.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机关本级
2. 三门峡市公路局
3. 河南省三门峡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4. 三门峡市农村公路管理处
5. 河南省三门峡市地方海事局
6.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处
7. 三门峡黄河公路大桥管理处
8. 三门峡市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9. 三门峡市出租汽车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总计6265.20万元,支出总计6265.20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03.92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实行养老保险改革后,基本支出同比增长较多。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合计6265.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455.20元; 上级转移支付41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结余结转40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支出合计6265.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41.54万元,占66.1%;项目支出2123.66万元,占33.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5455.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29.0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22.39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7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55.2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0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4.4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356.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5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5455.20万元,划分为:基本支出3331.5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29.6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69.9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02万元;项目支出2123.66万元,其中:一般性项目926.66万元,专项资金1197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31.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29.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精神文明奖;公用经费169.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02万元,主要包括:退休人员公用、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政府性基金金额为0万元。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7.2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减少了7.8万元,同比减少的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相关要求,抓好“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推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工作作风,从严控制经费开支。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6 年减少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实施车改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大幅减少;二是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从紧控制公务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8.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6 年减少1.2万元。主要原因: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从严从紧控制公务接待。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行政经费预算安排345.4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金额为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年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2017年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