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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9-05-24 15:36 来源: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一、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涉及全市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全市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2、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规划,拟订有关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3、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全市道路、水路运输有关规定,技术标准和运营程序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道路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信息指导工作,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4、负责对全市公路、水路的行业管理和运输管理,组织实施全市重点交通及运输基础设施建设。

5、承担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船舶与码头、渡口设施安全保障、以及危险品运输监督、航道管理、船员资格核定等工作。

6、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及其设施的建设养护,负责全市道路路政管理和市域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7、负责对全市汽车维修市场、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

8、负责全市地方交通战备工作,保障国家战略物资,紧急物资的运输。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9、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职责;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全市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10、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市域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监测和协调工作。

11、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输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12、负责制定全市交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13、负责全市交通行业涉外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行业对外经济技术与交流工作。

14、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局机关共有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工勤编制3人;在职职工19人,离退休人员25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始终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政治站位,确保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的决策部署在交通运输行业真正落实到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同时全面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党的建设,尤其是要推动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为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切实落实农村客运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确保年底前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客车“真通实达”;落实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打造“城乡公交+班线客运”新模式。

二、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预算单位构成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包括机关本级预算和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1.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机关本级

2. 三门峡市公路局

3. 河南省三门峡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4. 三门峡市农村公路管理处

5. 河南省三门峡市地方海事局

6.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处

7. 三门峡黄河公路大桥管理处

8. 三门峡市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9. 三门峡市出租汽车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总计7398.96万元,支出总计7398.96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17.01万元,下降28.5%。主要原因:按照国务院、省政府通知,部门经费均按不低于5%压减及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合计7398.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398.96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合计7398.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48.13万元,占84.4%;项目支出1150.83万元,占15.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7398.96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17.01万元,下降28.5%。主要原因:按照国务院、省政府通知,部门经费均按不低于5%压减及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7398.96万元,划分为:基本支出62481.1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146.8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5.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2万元;项目支出1150.83万元,其中:一般性项目1150.83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和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248.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46.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精神文明奖、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55.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2万元,主要包括:退休人员公用、生活补助。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部门《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交通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4.2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增加了27.8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8年增加20.3万元,主要原因:因工作需要并经过批准增加一辆公务用车及下属二级机构相比去年增加公务用车维护费用。

(三)公务接待费15.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比 2018年增加7.5万元,主要原因接待批次增加及下属二级机构相比去年有所增长。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行政经费预算安排401.6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市交通局2019年政府采购金额为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9年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 0项,我单位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