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行业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行业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全力做好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现将《三门峡市交通运输行业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6月30日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行业
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交通运输行业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豫交环攻坚办〔2021〕13号)和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关于印发三门峡市2021年大气、水、土壤及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三环攻坚办〔2021〕12号)有关要求,为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全力完成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环境污染防治各项工作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引领,深入开展交通运输领域污染防治和环境综合治理,奋力实现“全路无垃圾、车行无扬尘”的目标,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大力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优化,持续深化行业“三散”、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全面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和科技管理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蓝天获得感,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开好局、起好步,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持续调整交通运输结构
1、积极推动铁路专用线建设。配合发改等部门,落实《三门峡市推进铁路专用线进企入园工程实施方案》,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进企入园,推进煤炭、电解铝、电力、水泥等大宗货物年运输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以及大型物流园区新(改、扩)建铁路专用线。
责任科室:局运输管理科
责任单位: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2、推动大宗货物“公转铁”。配合发改等部门,以资源富集区、大型工矿企业、物流园区为重点,严格重型柴油货车大宗散货长距离运输管控。
责任科室:局运输管理科
责任单位: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3、优化路网结构布局。积极配合省交通运输厅,加快推进高速公路13445工程,着力实施普通干线公路“畅通畅连”程,畅连高速公路出入口、高铁站、主要景区等重要节点。加快国省道市区段绕行改道项目建设,打通绕城公路,分流入城重型货运车辆,降低汽车尾气、道路扬尘对市区空气环境的影响。
责任科室:局综合规划科
责任单位:市交通枢纽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4、强化在用车排放监管。依托交通超限站,配合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开展路检路查工作,同时加大路检路查执法检查力度。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协调省交通运输厅将未在规定期限内复检合格并解除黑名单锁定状态的车辆,纳入高速路网收费系统进行检查。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加快推进大宗物料运输企业门禁系统建设,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运输管控措施。
责任科室:局运输管理科、法规科
责任单位: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交通执法处,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5、推进I/M制度建设。联合生态环境部门,落实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闭环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汽车排放检验机构和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数据交互规范》,配合省交通运输厅和省生态环境厅,完成省级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及省级机动车环保监测检测系统建设,设置数据交互技术格式,完成M站及I站数据交互。
责任科室:局运输管理科
责任单位: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6、加快推进老旧车辆淘汰。联合生态环境部门、财政、商务、公安等部门,加快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2021年底前,完成省定任务5223辆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淘汰工作。
责任科室:局科技科
责任单位: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交通执法处,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7、强化高排放柴油货车禁行区管控。配合公安等部门,全力推进“河南省电子通行证一体化平台”建设应用,实现城市建成区货车入市通行证网上申领全覆盖,加强对国三及以下等超标排放车辆通行监管。
责任科室:局运输管理科、法规科
责任单位: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交通执法处,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8、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除保留部分应急车辆及新能源汽车无法满足使用需求的情况外,全市新增及更新公交车、出租车(含巡游出租车和网约车)原则上应全部为新能源车辆;新增及更新城市邮政快、城市物流配送车中,新能汽车比例不低于95%;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及系统内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50%。在公交车辆集中停放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
责任科室:局运输管理科
责任单位: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邮政管理局、市公交公司,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9、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配合生态环境等部门,加快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采集;配合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测及定位系统安装工作,确保完成信息采集的机械排放检测及定位系统安装全覆盖。
责任科室:局建设管理科
责任单位: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黄河公路大桥管理处,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二)全面提升扬尘污染治理水平
10、加强施工扬尘污染管控。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提升行动,推动扬尘污染防治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按照《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要求》(DB41/T1582-2018),对交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精细化管理。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等制度。对未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要求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依法处罚。组织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大风天气条件下施工工地、道路扬尘管控,建立举报监督、明察暗访工作机制,将工程建设活动中未按规定采取控制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受到通报、约谈或行政处罚的列为不良行为。
责任科室:局建设管理科
责任单位: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黄河公路大桥管理处、市海事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11、强化公路路域环境治理。切实发挥公路“路长制”作用,坚持公路路段路域环境由路长负责、路段人员全面巡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的基本原则,强化公路“路长制”制度建设,明确公路路段长责任、日常工作任务。强化公路清扫保洁工作,按照《普通干线公路扬尘治理要求》(DB41/T1892-2019),进一步扩大公路机械化清扫和洒水范围,配足清扫设备和人员,加大国道、省道机械化清扫保洁力度,科学合理洒水抑尘,高质量、全方位治理公路路域环境。加强公路两侧裸土的绿化、硬化,对国道、省道平交口及物流园区、临时停车场等带泥上路的地方实行硬化,落实各类堆场、料场、土堆等覆盖抑尘措施。深入排查并治理卫生死角,消除扬尘隐患;强化特殊天气应对,在大风、重污染等特殊天气,调整作业时间和模式,减少道路扬尘污染。
责任科室:局建设管理科
责任单位: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黄河公路大桥管理处,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12、严格控制公路运输扬尘。利用公路超限检测站加大对货车超限超载、车辆抛洒和带泥上路等现象的整治力度。开展公路超限检测站站内及周边扬尘治理,清理站内外积尘垃圾等,加快推进检测车道养护及卸货场硬化,场内货物及时采取加盖防尘网、喷淋等防尘措施,对车身较脏的车辆进行冲洗。
责任科室:局法规科
责任单位:市交通执法处,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三)严格矿山和烟花爆竹运输管理
13、深化矿山综合整治行动。配合自然资源等部门,推动矿石采选和砂石骨料企业全面开展装备升级及深度治理,针对原料转运环节存在的运输扬尘污染问题,进行全流程控制,优化运输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
责任科室:局法规科、局运输管理科
责任单位:市交通执法处、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14、严格烟花爆竹禁放管理。配合司法、公安等部门,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巩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成效。
责任科室:局法规科、局运输管理科
责任单位:市交通执法处、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四)严格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
15、强化臭氧污染管控。配合生态环境部门,重点加强维修企业、VOCs重点企业及移动源的管控,实施错峰生产调控,降低VOCs污染排放强度,减少O3污染。
责任科室:局运输管理科、局科技科
责任单位: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16、落实应急运输响应。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重污染天气运输环节源头管控,督促指导建材、煤炭、氧化铝、矿石采选、砂石骨料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施应急运输响应,制定应急运输响应方案,合理安排运力,提前做好生产物资储备,重污染天气橙色以上预警期间,减少或停止货物公路运输及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
责任科室:局运输管理科
责任单位: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五)提升基础能力建设
17、不断提升监测监控能力。配合生态环境等部门,强化移动源监控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国五重型柴油货车车载诊断(OBD)系统安装联网;逐步构建交通污染监测网络,在重要物流通道建设空气质量监测站,监控并分析评估交通运输污染情况。
责任科室:局运输管理科、局科技科
责任单位: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18、加快生态环境大数据互联共享。加强科技监管水平,配合生态环境部门,2021年底前,实现涉生态环境治理监管数据和视频信号与市生态环境局联网和信息共享,提升大气污染治理的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责任科室:局科技科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及局直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对照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建立清单台账,狠抓落实,确保超前预防、管控及时、治理到位。
(二)狠抓责任落实。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及局直各单位要对照本方案中各项目标任务,压实责任,狠抓落实,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各自年度专项实施方案,7月10日前报市局科技科,市交通运输局将坚持开展行业污染防治工作检查考评长效机制,持续开展月考评、季总结评比工作,将对考核中长期落后的单位,实施项目限批、调减补助资金等。
(三)注重宣传引导。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宣传,加强与主要媒体及新媒体的沟通协作和舆论监督,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交通运输行业污染防治工作,凝心聚力打好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
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每月25日前报市交通运输局,邮箱:smxjtjkj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