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行业2021年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行业2021年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全力做好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现将《三门峡市交通运输行业2021年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6月30日
三门峡市交通运输行业
2021年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交通运输行业2021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豫交环攻坚办〔2021〕14号)和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关于印发三门峡市2021年大气、水、土壤及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三环攻坚办〔2021〕12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及交通运输厅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船舶和港口码头污染防治,统筹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做好水源地保护工作,全面提升水、土壤环境管理水平,确保完成全市交通运输行业2021年度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任务。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深入开展交通运输业水污染防治。
1、持续加强内核船舶污染管理。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的原则,严厉打击船舶排污行为;依法开展船舶检验,确保船舶符合检验法规要求;加强船舶污染设施设备配备、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防污染设施设备缺陷、未配备或未保持正常使用的问题;提升防治船舶水污染治理水平,促进污染物合规储存、排放、接收、转移和处置。
2、加强内河污染控制。进一步完善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工作机制,积极协调当地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完善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对船舶污染物收集、接收、转运、处理等环节进行监督。强化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制度建设,加强码头环卫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城市设施建设的有效衔接,确保码头、船舶污染物规范处置。
3、积极推广使用节能环保新技术。加快淘汰低效率、高污染老旧船舶,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新建船舶严格执行标准规范要求。在全市湖库区引导纯电动船舶参与水上运行,积极推广应用LNG新型能源动力船、高效节能船。推进实施码头岸电设施建设,严格落实新建码头同步建设岸电设施要求,鼓励船舶使用靠码头岸电。
责任科室:局运输管理科
责任单位:市海事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二)配合做好其他水污染防治工作。
4、加快完善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污水处理能力利用。配合省交通运输厅,进一步加速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的污水处理设施改造监管,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
5、巩固提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成果。配合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持续开展县级以上地表水型水源地和“千吨万人”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回头看”,实施“动态清”现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成果;深入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饮用水水源地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切实保障饮水安全。
6、开展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区)的“划、立、治”。配合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推进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区)的划定、标识标志设置,开展保护范围(区)内的环境间题排查整治工作,建立问题清单。
7、持续做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质保护。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卢氏县水源地安全保障区的水质保护,持续开展安全保障区环境整治工作,完善管理制度和措施,提高预警预报能力,推进风险管控和应急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安全保障区规范化建设水平。配合做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河南段)两侧保护区范围内的环境风险源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实施动态整治,切实消除环境风险隐患,确保“一渠清水永续北送”。
8、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安全处置。配合住建部门,按照“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要求,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依法查处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禁止重金属等污染物不达标的污泥进行土地利用。
责任科室:局建设管理科、运输管理科、科技科
责任单位: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交通执法处、市海事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三)认真做好交通运输业土壤污染防治。
严格危险废物管理。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危险废物“三个能力”提升方案,健全危险废物运输体系,强化危险废物运输车辆信息化管理。
责任科室:局运输管理科
责任单位: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三、保障措施
(一)全面落实责任。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及局直各单位要进一步提升整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根据本方案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研究部署落实措施,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要加强与地方政府、其他部门的汇报衔接工作,加强协调,齐抓共管,共同推进我市交通运输行业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二)加强信息报送和督查督办。各责任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做到上报信息及时、准确。市局将适时组织对各责任单位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和督查考核,形成动态化管理机制。
(三)严格考核问责。市局根据工作任务责任分解,结合国家和省、市水、土壤污染防治有关考核标准,年底对各责任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